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华侨祖屋托同村亲戚管理26年 托管人后代占房不还

2015年01月09日 10:2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离开家乡在国外定居的劳老伯为子孙后代“认祖归宗”,将留在家乡的两间祖屋委托其同村亲戚管理。这一托管就是26年。去年4日,劳老伯的儿子劳为民(化名)带着妻子回到中山寻根的时候,意外地发现其位于濠头下陂头村的两间祖屋,已被其亲戚后代“霸占”且出租了,至今这位邻村亲戚也不肯归还房子。

  回乡寻根发现祖屋被占

  现年85岁的劳老伯,原籍中山市濠头下陂头村,他早年漂洋过海,只身一人前往特立尼达国。在当地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终于立稳脚跟,随后取得了外国国籍。

  然而,异国他乡的繁华没能止住劳老伯的思乡情怀。随着生活的安定,子女的成长,老伯的思乡情怀更加浓重了,他思念家乡的亲人,挂念着父母在家乡遗留下来的两间祖屋。但由于当时所处的时代,没法实现回家一解思乡之苦的愿望。

  去年4月,劳老伯的儿子劳为民提出回乡探亲,并顺便把祖屋的确权登记手续一同办理,了却劳老伯的牵挂。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早年交给同村亲戚托管的祖屋,其后代竟把两个房子据为己有,还把房子出租给别人居住。

  当劳为民夫妇提出要收回祖屋,并要办理祖屋确权登记时,其亲戚黄氏一家却坚决反对,并声称两间祖屋均为其所有,阻止劳为民夫妇进入。“他们表示,当年我父亲出国时,曾手写了一份托管书,把祖屋交给其父亲黄伟(化名)托管,如今黄伟已去世,所以两间祖屋就是归他们了。”劳为民说。

  祖屋产权手续应趁早办

  随后,劳为民向律师咨询,经审查材料及当事人的陈述,律师发现劳氏祖屋虽被黄家占用,但黄家没有证据证明其从劳为民的上辈处获得,该房屋一直存在,从未出售、授权他人使用过,国家、集体亦未收回,村委及其他村民均能证明该房屋属于劳氏家族所有,所以房屋的权属没有变化。

  此外,黄氏一家声称手头上有劳氏早年把祖屋交给其父亲托管的托管书。律师也表示,由于委托托管书是不能继承的,因此接受托管人死亡后,托管关系自动解除,因此黄氏一家是不能继续托管劳氏祖屋的。

  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有不少人离开祖籍到外地发展或移居香港、国外,祖屋因此空置,后回祖籍时发现祖屋被他人占用,欲取回祖屋所有权,但不熟悉内地法律,无从下手。

  为此,广东弘力律师事务所的赵海良律师建议,如今许多在故乡有祖屋的海外侨民们都是早年出国的,如今多数已步入中老年,如劳氏祖屋产权纠纷的问题,就是因为劳为民的父亲年龄太大,不能回乡办理相关的产权手续,才导致出现亲戚间争夺祖屋的事情发生。

  要想避免与族人或亲戚在房子上产生产权纠纷,侨民们应该越早回国办理祖屋产权手续越好。回国的侨民可以在故乡当地的公证处对祖屋产权分配安排进行公证,以免日后引起房产纠纷。另外,由于国内的法律与外国的法律不同,侨民在国外所立的遗嘱在国内是不能直接使用的,因此如果要想在国外立遗嘱安排国内祖屋产权,就要到中国驻当地的领事馆进行相关的证明手续。(记者/邓泳秋)

【编辑:孙静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