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第三方治污成功关键在哪里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根据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排污者承担治理费用,受委托的第三方治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专业化治理。(1月14日人民网)
第三方治污其实创造了一种三赢局面,排污者、政府和治污者都是赢家,对排污者来说只出钱不出力,节省了时间、精力和治污成本;对政府来说,可减少治污投入,并培养了一个新兴产业增加了一个经济增长点;对第三方来说,治污产业就是“金矿”,不仅治污本身有“钱景”,而且还能“变废为宝”。
虽然第三方治污已经在我国探索了多年,且取得一定成效,也积累了不少经验,而且《意见》还从改革投资运营模式、推进审批便利化、合理确定收益等方面为第三方治污注入了更多正能量,但在笔者看来,要想让这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在我国完全取得成功,早日普及,还需在几个关键环节做好文章。
首先,应鞭策更多排污企业交给第三方治污。第三方治污模式成功的前提是要有市场需求,应以多种措施鞭策所有排污企业尽可能交给第三方治污,如果鞭策效果不明显,不妨强制所有排污企业交给第三方治污。这样一来,不仅治污效果更好,还能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治污产业。
其次,政府与社会应发挥监督作用。政府环保部门要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再加上社会监督,共同“倒逼”排污企业减少污染或者交给第三方治污。
第三,多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治污产业。无论是从我国污染现状来看,还是从过去第三方治污情况来看,都说明治污产业发展不足。《意见》虽在财税、金融、资本等方面支持第三方和治污产业发展,但还要支持治污技术等方面发展,尤其是《意见》今后要变为刚性制度,给第三方和社会资本吃“定心丸”。
(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