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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通过社会保险制度妥善安置三江源地区生态移民

2015年01月24日 16:5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青海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三江源地区易地搬迁群众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提出将在五年内通过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等制度,妥善安置三江源地区因为生态环境恢复与重建而异地搬迁群众的后续生活,进而巩固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果。

  《意见》提出,三江源地区易地搬迁群众实施属地化管理,推进搬迁群众户籍制度改革,明确安置住房产权,加强社区管理,落实管理主体。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同时,扶持和引导搬迁群众创业就业,扩大生态管护员公益岗位,改进搬迁群众培训方法,壮大后续产业发展能力,拓宽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

  此外,还将对三江源地区易地搬迁群众完善现行补助扶持政策,继续实施森林、草原保护补偿补助奖励政策,建立搬迁群众生活困难补助长效机制,提高搬迁户燃料补助标准,加大智力对口帮扶力度。加快制度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长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机制。

  《意见》有效期为2015年1月至2020年1月。《意见》要求到2015年,要健全完善搬迁群众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制度,与安置地居民同等享受子女教育、就业、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文化生活、社区服务等基本合法权益,30%以上的搬迁户劳动力实现稳定转移就业。到2020年,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形成一定规模,搬迁户劳动力就业总量和收入持续增加,与青海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社会总体目标。(记者马勇)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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