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0年前的公文也抄 病根不在执笔人身上
陕西省岚皋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发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公开信,被发现涉嫌抄袭10年前山东威海的公文。岚皋县政府回应称,经调查,情况基本属实。
岚皋县在陕西,威海在山东,两地的情况千差万别。而岚皋县安委会竟然穿越时空隧道原文抄袭威海市安委会十年前的公文。这也真是抄出了“新意”了。
问题是,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克隆旧公文、旧信息,早已不是秘密。从“开封指导漯河工作”到“邯郸学步”,从“双胞胎政绩”到“湖南推介河南景区”,再到岚皋县安委会抄袭威海市安委会的文章。公文抄袭闹剧你方唱罢我登场,不断上演续集,让人啼笑皆非。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安委会工作人员连一封安全公开信都不愿意自己动笔,安委会重视安全工作的诚意到底有几分?
这恐怕与公文本身技术含量不高有关。现在公文少有亲自动手的,秘书一捉刀,从形式到内容都懒成习惯了,除了时间、地点、人物、数据等细节略有不同以外,形式都是放之四海而皆准。越抄越懒,抄到一定程度,就不改任何东西了。
安委会向社会发出公开信,本应由领导安排布置,领导不做详细部署,直接下令让下属写公开信,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你让当事人如何是好?领导假装重视安全工作,下边的小人物又怎能不假装写公开信、在网上搜索旧文应付差事呢?
换个角度看,岚皋县因为克隆公文露馅被曝光还真有那么点“冤”。公文又不是学术论文,除了官方以外,关注的人并不多,而且公文撰写技术含量不高。即使公文内容确系原创也多是官话、套话。试想:如果当事人对公开信内容稍作修改,如果事后有人通读一遍稿件,及时发现抄袭破绽,又有谁说他们克隆的公文不合格呢?何况,威海市十年前的公文是不是货真价实的原创还难说!
症结已经很清楚,查处几个当事人,有用吗? (湖北 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