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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福北水道沉船善后赔偿进展过半

2015年02月09日 17: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2月9日电 (记者 朱晓颖)9日,记者经多方了解获知,“1.15”长江福北水道新造试航船自沉事故善后赔偿进展过半:对中国籍遇难者赔偿工作完成大半,因外籍遇难者赔付程序较为复杂,其后序赔偿工作仍在继续。

  一位中国遇难者家属告诉记者,每个已签订赔偿协议的家庭获得80万元的赔偿金,还有三户家庭正就具体问题与事发船公司进行协商。

  2015年1月15日15:40时左右,安徽省蚌埠市神舟机械有限公司新造船舶“皖神舟67”轮在长江福姜沙北水道试航过程中翻沉。

  经全力营救,船上25人中3人获救,事故共致22人不幸遇难,遇难者包括14名中国籍人员、8名外籍人员。外籍人员分别是新加坡籍(4人)、印尼籍(1人)、马来西亚籍(1人)、印度籍(1人)、日本籍(1人)。

  目前,22名遇难者身份信息确认,14名中国籍人员中已有11名遇难者的家庭陆续获得赔偿金,8名外籍遇难者赔付程序复杂,需从其本籍国家、受雇国家等多处查实、厘清各种法律适应,以确定赔付标准。

  记者了解到,事发船舶当时投有“船舶建造险”,该险种承保建造、试航、交付等整个造船过程。依据规定,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船舶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船体或机器设备的损失。

  据“1.15”长江福北水道新造试航船自沉事故救援指挥部1月17日公布,“皖神舟67”轮在未按照规定向主管机关办理试航报备手续、未按规定报告船舶动态的情况下,擅自试航。在进行全回转试验时,操作不当致使船舶瞬间倾覆、沉没。

  “皖神舟67”轮为新造拖轮,由新加坡大洋工程机械贸易有限公司投资、安徽蚌埠神舟机械有限公司制造并所有,拟出售给新加坡JMS公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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