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欧环境治理贵州项目”结项 多条意见被新《环保法》采纳

2015年03月12日 16: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欧环境治理贵州项目”结项多条意见被新《环保法》采纳
    3月12日,“中欧环境治理项目——贵州项目:推动贵州环境司法发展、维护贵州公众环境权益”在贵阳举行结项会议,自2012年10月启动的该项目正式结项,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采纳其多项意见。 张伟 摄

  中新网贵阳3月12日电 (记者 张伟)3月12日,“中欧环境治理项目——贵州项目:推动贵州环境司法发展、维护贵州公众环境权益”在贵阳举行结项会议,自2012年10月启动的该项目正式结项,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采纳其多项意见。

  中欧环境治理项目是由欧盟资助中国在环境公共治理领域开展的国际合作项目,其目标是通过加强环境领域政府职能、公众参与和企业责任推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贵州项目主要包括基线调查、能力建设、政策建议等六大内容,总经费达120万欧元。该项目由IVL瑞典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华环保联合会、贵州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中心、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共同实施。

  贵州项目形成了基线研究报告,开展对公众和政府官员的环境司法意识提升活动等。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庭长罗光黔认为,中欧环境治理贵州项目提升环境司法能力,推进环境司法审判。

  对于该项目,中国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副处长李静云用“非常有成绩”肯定贵州项目的成果。李静云表示,中国新《环保法》采纳该项目多项意见,同时中国首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也借鉴了多项意见。

  山清水秀的贵州让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欧环境治理项目欧方执行主任龙迪大为赞叹,并称贵州“中国大自然最美的一块地”。而贵州坚守“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的做法让龙迪“没有想到”,他呼吁“其他地方多学习贵州经验”。

  正是基于此,贵州项目成为“中欧环境治理项目”率先完结的地方项目。项目方希望借此推动贵州环境司法发展,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同时让其能在中国其他省份得到复制、推广。

  谈及未来,李静云说,我们需要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借鉴欧盟经验,期待更多领域的国际合作。龙迪则回应称,将成立新组织努力争取更多资金、项目支持中国环境治理。(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