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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强与东盟国家海上搜救合作

2015年03月12日 19: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宁3月12日电 (钟建珊)广西壮族自治区海事局12日发布2014年海(水)上搜救情况:2014年,广西各级海(水)上搜救机构成功救助遇险人员1334人,海上人命救助成功率已达97.73%。

  据官方数据统计,2008至2015年2月,广西全区各级海(水)上搜救机构,共组织协调各类搜救力量参与海(水)上搜救的船舶达3097艘次。其中,社会救助力量总共占92.7%,已经成为海(水)上搜救的重要力量之一。

  “海上搜救是一项高风险的公益性服务工作,参与海上搜救的社会力量如果长期没有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将会极大程度地影响救助工作积极性。”广西壮族自治区海事局副局长申春生说。

  现行的国家《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仅对重、特大等级(即遇险人数在10人以上)海上搜救行动的奖励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申春生介绍,广西海(水)上搜救行动以一般和较大等级险情(遇险人数10人以下)居多。据统计,2008至2015年2月,广西一般和较大等级险情(遇险人数10人以下)的搜救行动占总搜救数量的86.4%,很多社会救助力量因没有达到国家奖励标准而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2014年,广西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突破性地将海(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同时列入规定,成为全国首家建立搜救补偿机制并成功实施的省份,社会救助力量成为广西海(水)上搜救的重要力量。

  “目前,补偿机制形成了良性互动。”申春生说,《暂行办法》实现了海上搜救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为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保障。

  中新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广西海水搜救工作的救助能力还有待提升,设备投入、专业人员队伍、社会志愿者力量贮备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在面对12级以上台风突袭、油品海上运输溢油等状况突发时,广西海上搜救应急体系仍有完善的空间。

  申春生表示,2015年,广西海事局将重点督促指导辖区航运企业、船舶、旅游景区等开展常态化的应急演练;并修订《广西海事船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在海上搜救、溢油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与东盟国家的交流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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