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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斯腾湖进入禁渔期 唯一非禁池沼公鱼迎捕捞高峰

2015年03月13日 11: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乌鲁木齐3月13日电 (苟秀君 尼满)3月13日,随着太阳的冉冉升起,中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博斯腾湖畔的渔民们也开始了一天忙碌的捕渔工作。据新疆博湖县渔政站站长张立介绍,博斯腾湖水冰雪融化后,湖中盛产的池沼公鱼进入捕捞高峰期,而该鱼是博斯腾湖唯一不在禁渔期范围的鱼类。

  据张立介绍,随着气温的回升,博斯腾湖冰面逐渐解冻,湖中盛产的鲤鱼、草鱼、鳙鱼、鲢鱼、赤鲈、乌鳢等主要经济鱼类开始进入浅滩繁殖。因此,博斯腾湖自3月1日开始实施禁渔,禁渔期制度对于保护渔业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调整渔业结构,促进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渔业法〉办法》规定,博斯腾湖自3月1日进入禁渔期,将于6月20日结束,为期112天。该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博斯腾湖常年禁渔区或实行季节性禁渔。开都河及伸入博斯腾湖半径2公里范围内的水域,博斯腾湖西泵站引水渠口伸入湖区半径1公里范围内的水域为常年禁渔区。

  在禁渔期内,博斯腾湖水域将禁止捕鱼、垂钓,禁止销售和收购博斯腾湖各类水产品,但池沼公鱼除外。主要原因是池沼公鱼繁殖期早,每年1月10日开捕,实行应捕尽捕,将持续到4月中下旬结束。

  但为确保捕捞池沼公鱼时,减少对其他鱼类繁殖的干扰,在禁渔期间,池沼公鱼的捕捞只在大河口、扬水站、海心山等7个固定点出鱼,其他捕捞同样将视为非法捕捞。

  据介绍,在禁渔期间,博湖县渔政管理站将开展博斯腾湖禁渔期专项治理活动,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博斯腾湖水域进行不间断巡查,重点打击电鱼、垂钓等非法捕捞行为。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博斯腾湖周边市、县、乡镇、团场广泛开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新疆自治区实施〈渔业法〉办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博斯腾湖垂钓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近年来,博湖县不断加大对博斯腾湖渔业资源的宣传及监管力度,实行禁渔期、实施增殖放流、规范网箔网具、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等方式,不断使湖内草鱼、鲢鱼、鳙鱼等鱼类种群得到保护和合理利用,同时,加强扁吻鱼等濒危物种救护工作,有力的促进博斯腾湖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2014年,博斯腾湖县各类渔产品产量达8120吨,实现渔业产值9620万元。

  博斯腾湖是我国最大内陆淡水湖,湖中水产丰富,是新疆乃至西北地区最大的渔业生产基地,也是我国最大的有机鱼生产水面,湖中盛产33种鱼类,其中鲢鱼、鳙鱼、鲤鱼、鲫鱼、草鱼、青虾、乌鳢、赤鲈、池沼公鱼、中华绒螯蟹等10个鱼类品种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有机鱼”认证。博斯腾湖鲤鱼、草鱼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已启用防伪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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