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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父子搭档:儿子偷车父亲帮销赃

2015年03月17日 21: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台州3月17日电 (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张茹颖)浙江台州仙居有一对奇葩父子,儿子偷电动车后,糊涂父亲不但没有责骂,竟然还帮着儿子销赃。3月17日,浙江仙居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父亲泮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儿子泮某则另案处理。

  泮某某今年46岁,仙居县下各镇人,开一家废品收购站。2009年,泮某某与他人事先通谋,购买赃车并物色买主,曾因犯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泮某今年19岁,初中毕业后就闲赋在家。可是,平时上网娱乐开销大,好吃懒做的他就想到去偷东西赚钱。

  2014年2月7日凌晨,泮某来到仙居县西门横街,用工具窃得一辆宏昌牌电动三轮车。车虽偷到了手,泮某却没有销赃的途径,于是,他将车拖回家交给了开收购站的父亲。泮某某明知这辆车是儿子偷来的,非但没有责骂泮某,反而帮他积极地寻找买主。不过,由于这辆车太老旧,他最终没有成功卖出。

  2014年5月,泮某又在仙居县城关先后窃得三辆电动车,也都交给了父亲。这次,泮某某成功地将三辆车贩卖出去,每次分给儿子500元。

  正当父子两人“合作无间”时,2014年6月,泮某故技重施在仙居街头盗窃电动车被民警抓获。他交代出,自己偷车让父亲帮忙销赃的行为。

  据调查,除了帮助儿子销赃外,泮某某还给其他窃贼介绍买主,2个月内总共销售出赃车7辆。其中3辆无法鉴定,4辆经鉴定价值为2000元。

  庭审中,泮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我很后悔,害了自己也害了儿子。”在最后陈述环节,长久的沉默后,泮某某只说了这样一句话。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泮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共同参与销赃或代为销售,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虽然有悔罪表现,但还是难逃法律制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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