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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诊治 不可一味喊停

2015年04月14日 08:5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毛建国(媒体评论员)

  近日,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表示,互联网上涉及医学诊断治疗是不允许开展的,只能做健康方面的咨询。

  远程医疗的出现,有其必然性。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的魔力早就广为人知,已经深入影响并渗透到各个领域。据国外的研究数据表明,远程医疗能将医生的会诊次数减少93%,能为患者每次会诊节省103美元,紧急救助会诊节省1067美元。在“看病难看病贵”的背景下,联想到钟南山院士曾讲的患者“横跨大半个中国来看病”,远程医疗的必要和前景可想而知。

  有必要指出,宋树立所讲的“不允许”,指向的是“互联网医疗诊治”,并非整个互联网医疗。去年,国家卫计委曾经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促进其健康发展”。也正是由此出发,有观点认为,不允许开展互联网医疗诊治,是对远程医疗的规范,而非全面禁止。

  任何一种新生事物的出现,都不免良莠杂陈。具体到互联网医疗诊治,或许存在一些担心的问题,可规范就一定能够达到目的吗?我们永远不可小觑变通的力量。宋树立表示,“可以做健康方面的咨询,但是不能开展诊治工作”。但“咨询送诊治”又该如何处理?以健康咨询的名义开展诊治呢?再说,提供服务的医生,虽然给出了诊断意见,但只要加一句“以上只是健康咨询,并不是正式诊治”,也就可以避开禁区了吧?倘若如此,不允许开展互联网医疗诊治,也就成了“换汤不换药”。

  必须承认,在这个涌动着创新血液的时代,现在对新事物新现象,直接喊禁止的少了——这是一种了不起的进步。从禁止到规范是一种进步,从规范到服务则是一种更大的进步。回想电商产业,即便当初不讲禁止、只讲规范,恐怕也不会发展到今天的局面,也不可能“创造一个消费时点”。具体到互联网医疗诊治,站在服务的角度,可做的还有很多。比如说,明确医生的资质问题,对于诊治错误同样追究责任,帮助和畅通患者维权……起码不止一种选择,还会有比“不允许”更好的选择。若能这样,既能避免问题,也能避免误伤,还有利于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创新是时代的特征,服务创新是时代的要求。既然互联网医疗是大势所趋,与其禁止、规范,还不如走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从最坏处准备,向最好处努力,办法总比困难多,服务总比规范好。就怕既没想法也没办法,那就只能对新生事物喊停了。

【编辑:查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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