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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没朋友 不妨卖面膜

2015年04月14日 09:48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

  一旦你要在熟人之间做生意了,就说明,你的生意可能真的很差;而把熟人当成营销对象,大家自然也就会以客户与商家的关系相待。你说,这样还能继续做朋友吗

  最近,微信朋友圈的面膜成了最危险的化妆品。

  先是某位网红“吊打”一位卖面膜的“小背头”,直指其没有经过工商注册,吹牛皮,面膜是三无产品。近期某报的一篇报道,也戳穿了一位“面膜女神”周梦晗的神话,她在朋友圈和网上卖的面膜不但是三无产品,而且给使用者带来了皮肤过敏等不适症状。

  还有一些在朋友圈卖面膜的,就是变相地搞传销了。朋友圈其实也卖不出几张面膜,而要挣钱发财怎么办,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发展自己的下线代理。所以,有业内人士说,朋友圈的面膜主要沉淀在渠道里边。这个意思就是说,这些面膜基本没有什么消费者,主要就是销售者在自我消费。说到这里,大家也就明白了,很多在朋友圈卖面膜的,其实就是参加了一场新型传销的游戏。

  考察中国的传销史,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起,传销也是从卖一些三无化妆品开始的。经过这些年来政府部门的打击,以及受骗者日益增多,传统的传销模式已经江河日下。但是,传销一旦和互联网结合,似乎就焕发了“新的生命”。传销+三无面膜+社交平台,可以说是超越于一切传统的传销模式之上。因为,其打入了微信朋友圈这样的社交平台,网络熟人社交平台不单更有利于其人际关系渠道的拓展,而且人际信誉也为其产品质量背了书。

  “互联网+”可以助理传统产业升级,但是,也要警惕的是,如传销这样的经济违法行为,也借“互联网+”沉渣泛起。自从有了微信朋友圈,传销者就无师自通地将这当成了营销平台。微商概念很火,也解决了很多年轻人的就业问题,但是,一张面膜就暴露出来了很多问题。如何监管,如何打击这些非法产品与非法经营行为?或许成为新的课题。因为不像微博等社交平台,微信朋友圈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对于执法部门来说,可能面临难以从中发现并予以监管的问题。所以,这特别需要网络运营平台和执法部门进行合作,加强监控。微信朋友圈不应成为法外之地。

  当然,从商业运营模式来看,熟人营销从来都不是很好的商业模式。一旦出现纠纷,付出的代价不只是金钱赔付,还会伤及亲情和友情。好的产品总是靠用户体验和质量说话,而不必再利用人际关系捆绑。反之,越是缺乏保障的东西,才越会利用人际关系提供保证。一旦你要在熟人之间做生意了,也说明,你的生意可能真的很差;而把熟人当成营销对象,大家自然也就会以客户与商家的关系相待。你说,这样还能继续做朋友吗?(作者系知名评论员

  于德清)

【编辑:查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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