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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男子酒后滋事动手打民警 被判妨害公务罪

2015年04月14日 19: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宁波4月14日电 (记者 何蒋勇)位于浙江省奉化市一位醉酒男酒后滋事,先是大闹医院,等民警来到现场后,又把矛头指向了民警,私自上下警车,拉扯民警等各种方式阻碍执法。之后,又借着酒意,言语威胁民警,甚至对民警拳打脚踢,把民警打成了轻微伤。

  今年2月9日晚上,奉化市公安局民警张某、协警郑某等人接110指令,依法来到奉化市人民医院急诊室出警。民警初步了解后,得知原来事情缘起一场医患纠纷,当天晚上,某企业负责人戴某和5.6名员工在某广场吃年夜饭,席间几人都喝了酒,饭后其中一人刘某因喝醉酒摔倒在了地上,随即刘某就被送到了奉化市人民医院。

  当时据报警者称,在就医过程中同行的戴某,因为喝醉了酒,在急诊室情绪特别激动,甚至要动手打医生,被人拖开后,戴某就索性躺在了医院大厅的椅子上睡觉。

  民警了解完情况后,就在现场等待戴某,防止其酒后再次影响医院就医秩序。大概三四十分钟戴某睡醒了,民警便向其表面身份,并询问戴某的姓名及家庭地址,戴某拒不配合询问,朝民警大声喊道:“我是纳税人,又没犯什么法。”民警见戴某已喝醉,就劝同行的朋友带他回家,可是戴某却在挣脱开朋友后,拉开了一旁警车的车门,自己就往里面坐了进去,还叫嚷道:“我犯法把我抓到派出所去好了,我不怕。”就这样,戴某把警车当成了自己的私家车,一会上车一会下车,持续了三四次。

  随后,民警好言相劝,没想到喝醉酒的戴某是越刺激越闹得凶,拉扯完民警的衣服后,又对着民警指指点点。民警警告他不能对民警动手动脚,酒后寻衅滋事也是犯法的。戴某不听劝,吵了一会后,又用左手朝民警前胸处打了过去。

  见此情景,民警采用了口头传唤方式,将戴某带上了警车。没想到此时的戴某还是不肯消停,在警车上,继续言语威胁民警。警车到达派出所后,正当民警张某开车门下车的时候,戴某又发起了酒疯,朝民警的脸部就打了三四下,造成民警张某脸部受伤,经鉴定,民警张某脸部软组织挫伤,已构成了轻微伤。

  近日,奉化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戴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了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戴某到案后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此外,戴某在酒醒后也表示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最终,法院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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