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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看门诊要收“空调费”?回应:工作疏忽

2015年04月17日 14:11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

  去医院门诊做个小手术,总共待了几分钟时间,回来一看收费票据上竟多了一项“空调费”。4月14日,合肥市民李女士向江淮晨报记者反映,近日她在铜陵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了一个小手术,没有住院的情况下被收取了10元的空调费,且李女士告诉记者,在手术间里,因为温度适中,并没有开空调。

  李女士回忆,4月10日9点多,她来到铜陵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为之前的上环手术是在社区医院做的,这一次的取环手术也来这里做。交完相关费用之后,李女士就进了门诊一个小手术间,手术过程共持续了几分钟,随后李女士就回家了。回到家后,李女士打开收费票据一看,发现多了一项10元“空调费”的收费项目。“那天房间里根本没有开空调,为什么要收空调费呢?”

  江淮晨报记者看到,单据上清楚地写着“安徽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并非住院票据,共列了近10个收费项目。其中第三项名为“空调费”,收取的价格为10元/床日。

  昨天下午,江淮晨报记者向铜陵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实情况时,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季节该院已不收空调费,李女士的情况应该是收费时疏忽了。该工作人员表示,李女士可以带着票据来该院退钱。

  昨天下午,江淮晨报记者咨询了合肥市物价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医院的床位费,安徽省是有明确规定的。“空调费实为空调降温费。”该工作人员表示,相关规定明确表示,空调降温费的收费标准为单人间15元/床日、2人间6元/床日、3人间4元/床日、4人间以上3元/床日。“如果没有开空调不可以收费,不住院的更不可以收取这项费用。”

  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保存好相关票据,可拨打物价局投诉热线12358维权。(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编辑:查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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