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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多维度反思辱骂游客事件

2015年05月05日 09:2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在加大旅游法等执法力度的同时,有关部门必须高度关切导游职业的生存状态,明确其基本的权益和保障问题。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类似的事情,恐怕还会不断上演

  □吴杭民

  据5月4日《京华时报》报道,针对近日网曝云南一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的情况,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5月3日通报了调查和处理结果,拟对该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拟对涉事旅行社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对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处两万元罚款,并将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有过旅游经历的人,在美好的旅途记忆里,很多都会有窝心的被强迫购物消费的经历。你买得少了,导游就不会给你好脸色看,这已然成为旅游业的一个通病。为了规范旅游市场,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旅游法,明确禁止强制购物等行为,从法律层面确保了游客的权益。

  然而,在这几年的黄金周节假日里,导游和游客之间因为购物引发的冲突不断见诸报端,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消费的新闻也总是时有发生。这回,云南这个女导游当众对游客连骂数分钟,大骂他们道德、良心在哪,气焰真是嚣张至极。

  女导游为何大骂游客?答案没有悬念,就是因为这些游客购物消费不多。而游客购物不多,势必影响到导游的收入,于是,导游也窝心了,必欲大骂而后快。

  或许自从有了导游这个行业,强迫购物消费就成了牛皮癣式的顽疾,关于这个问题,游客早就多多诟病,有关主管部门也常常表态予以严惩。有关资料显示,5年前,国家旅游局等就联合下发过《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如果违反合同,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都要赔付不同比例的违约金等。而旅游法的出台,更是把禁止强制购物等上升为法律层面的刚性约束。

  未屈从强迫购物消费,导游便大肆辱骂游客,这明显违反旅游法的规定,当然要受到严惩。事实上,旅游法出台之后,强迫购物消费之所以还是屡禁不止,和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迁就、姑息密不可分,有些时候如果不是被媒体曝光,可能也就“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了。显然,如果没有严厉的执行力和惩戒力,辱骂游客、强迫购物消费的行为,依旧会层出不穷。但同时,我们也需多维度反思导游辱骂游客案。正如有观点指出的,女导游辱骂游客事件,只是引爆了这个行业问题的一根导火索。

  在旅游法出台之后,就有人分析,这意味着导游不能再收取购物和自费项目的回扣。有导游抱怨:如果没有回扣,光靠导补和基本工资,导游的收入肯定会大打折扣。原本导游的收入构成是基本工资+导游补助+购物或加点回扣,而回扣占收入大部分,一些导游的月收入可达数万元,如果导游只拿固定工资和每日带团补贴,可能月收入仅四五千元。这巨大的反差,是否会导致一些导游为了逐利而故伎重演?更何况,在很多地方,导游都是没有基本工资的,只有约半数有带团补贴,绝大部分都要仰仗客人消费。无底薪无保障的职业,很可能导致一些导游强迫游客购物。

  这绝不是为强迫游客购物消费的导游开脱责任。有媒体报道,多家旅行社管理者皆称人员流失严重。三亚春秋国际旅行社一位负责人说,近两年海南大量导游流向东南亚地区。

  所以,在加大旅游法等法律法规执法力度的同时,有关部门必须高度关切导游的生存状态,明确其基本的权益和保障问题。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类似的事情恐怕还会不断上演。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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