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纪委:各部门6月底前上交五类违规收入
贵阳市纪委近日下发通知,严禁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违规发放或领取各种名义的奖金奖励补助,以及加班费、咨询费、评审费等。2013年以来取得的五类违规收入,须于6月30日前上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
根据贵阳市纪委下发的《关于严禁收取企业、事业单位以工作奖励、工作补助等各种名义的返还款以及巧立名目滥发加班费、评审费、会议签到费等的通知》,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严禁收取企事业单位以奖金奖励、工作补助等各种名义的返还款;严禁违规发放加班费;严禁发放会议签到费、检查补贴费;严禁超范围发放专家咨询费、项目评审费;严禁巧立名目设置专项工作奖项或超范围发放工作奖项。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对照本通知要求开展清理和整改,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2013年以来取得的违规收入上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统一汇总后直接交存市纪委廉政账户。
《通知》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公布举报投诉方式,认真受理举报投诉,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每年至少对拨付到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等的使用情况开展一次检查,检查情况于次年第一季度报贵阳市纪委备案。
(何淘 记者 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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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建立信息互通机制——
党员干部出国 要报纪委知晓
记者近日从市纪委了解到,贵阳市已建立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因公(私)出国(境)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出国出境,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的三个工作日内,要报市纪委知晓。
据贵阳市纪委党风政府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工作机制是为了保障市纪委此前下发的《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借各种名义向上级赠送礼金礼品的通知》,防止借出国出境归来的名义向上级送礼。
为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外事办、市台办等部门达成共识,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做好监督工作。
其中市外事办、市台办对因公出国(境)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出国出境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名单、执行因公出国(境)任务方案或日程、考察内容等材料送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对因私出国(境)的市管干部,包括退休三年内的市管干部,在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将因私出国(境)批复抄送市纪委。
市纪委根据人员名单和方案,对他们进行监督,履行好出国(境)前备案和归国(境)后报告制度。这些人员出行前还要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借各种名义向上级赠送礼金礼品的通知》纳入行前教育。
据介绍,2014年12月8日至2015年3月18日,全市30名干部主动上交了折合人民币约13.6万元的礼金礼品购物卡。 (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