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市民谎称用钱能买驾驶证 骗取多人财物被判刑
中新网昆明5月22日电(李翠芳 王为伟)谎称用钱能买驾驶证来骗取他人财物逾16万,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此坐上被告席。记者22日从云南元江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被告人马某以能用钱买到驾驶证为由,在元江县因远镇大班碧组、元江县城、新平县漠沙等地,先后骗取了王某等16人共计人民币167200元。
另外,2014年12月23日,被告人马某在元江县因远镇大班碧小组,将龙某的价值人民币8500元的云FL3039号东风牌轻型普通货车借走后,于同月28日,在新平县新化路客运站路口,以人民币10600元的价格将该辆车出售给峨山县的周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藏真相的方法,骗取王某等16人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但被告人马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马某服判,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