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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绑架案蒙冤者:不会仇恨当年的相关责任人(图)

2015年05月30日 05:1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福建绑架案蒙冤者:不会仇恨当年的相关责任人

昨天,陈夏影拿到了判决书,案发时17岁的他如今已经是个中年人

福建绑架案蒙冤者:不会仇恨当年的相关责任人

林立峰的母亲在判决书上签字

福建绑架案蒙冤者:不会仇恨当年的相关责任人

监狱外,黄兴和亲人相拥

  昨天上午,福建省高院再审宣判一起19年前绑架案,原审被告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不构成绑架罪。在本案上诉、重审、二审、申诉、再审的过程中,当地司法机关曾有多次纠错的机会:重要线索未被追查、证人证言存在矛盾、出庭检察员和当地人大、法学会发现案件存疑,但一直未能“翻案”。直到昨天福建省高院再审宣判“卸下”三人的绑架案罪犯的身份时,时年21岁和17岁的黄兴和陈夏影已经是中年人,时年19岁的林立峰早已在狱中病逝7年有余。昨天陈夏影接受了北京青年报记者的专访,讲述了他在狱中错失的这19年,只是犯错的并不是他。

  案情

  19年前绑架案再审

  昨天上午9时,福建省高院宣判。庭前,陈夏影、黄兴已经换上家人送来的便服。进入法庭时,两人昂着头,步伐轻快。而林立峰在服刑期间,于2008年1月因病去世,未能等到这一天。审判长许寿辉直接宣读判决结果。10多分钟后,绑架案罪犯的身份没了,但他们为此失去19年自由。

  1996年4月26日晚,福清市11周岁少年唐明独自在家,次日早上,唐明父亲下夜班回家,发现孩子失踪,桌上留有一张字条,要求送7万元赎人,落款为“福分堂主”。

  当晚,唐明家人在警方安排下,拿钱到指定地点,绑匪没有出现。次日,第二张字条出现在唐家,要求改到自来水厂门口交赎金,但绑匪仍未出现,且此后再没联系过他们。

  5月20日,福清市融西小学附近发现一具已经白骨化的少年尸体,身上压着一块石头。经鉴定,证明死者就是唐明。

  当年6月2日,林立峰(时年19岁)、黄兴(时年21岁)、陈夏影(时年17岁)三人,因经常出入唐明父母的食杂店,且毒瘾很大、经济拮据,被列入重点调查对象。6月5日,福清公安宣布案件告破,上述三人为案犯。

  随后当地媒体详细报道此案,称该案为“省公安厅立即将该案列入挂牌督办案件,限期破案”。报道称案件“已真相大白,顽凶落网,水落石出”。但彼时,黄兴、陈夏影、林立峰三人尚未被逮捕。

  这种“先定后审、未审先判”,受到几任辩护律师的质疑。

  而后10年,本案经历6次审判,福建省高院曾两次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直至2006年,福建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认定绑架罪“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维持一审判决:黄兴和林立峰死缓,陈夏影无期。

  三人坚持申诉。2015年5月11日,福建省高院最终宣布决定再审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非法拘禁一案。

  对话

  “我知道早晚会有这一天”

  昨天的判决中,黄兴、林立峰被控的另一项非法拘禁罪仍成立。1995年9月,三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同绑架案一起被起诉。陈夏影因案发时未满16周岁,免除刑事责任。宣判之后,陈夏影和黄兴都很平静,在休息室等待同家人见面。

  北青报:在看守所、监狱度过19年,想过有一天会以“无罪释放”的形式重获自由吗?

  陈夏影:我知道,早晚会有这一天。

  北青报:当初警方找上门的时候,你意识到是跟绑架杀人案有关吗?

  陈夏影:没有,我当时想会不会是非法拘禁那个事儿。

  北青报:刚被带到公安机关时是怎么想的?

  陈夏影:绑架案不是我做的,感觉应该不用多久我就会出来了。稍微调查一下,就可以回来了。

  北青报:这些年,最难熬的是什么时候?

  陈夏影:每一次接见完,看到父母一年年苍老了,心里难受。

  调查

  被错失的转折机会

  陈夏影当初觉得自己很快会被放出来,但没想到一等就是19年,其实在这19年中陈夏影等三人也曾有翻案的机会,只是这些机会也仅仅是机会而已。

  研究卷宗材料时,陈夏影的代理律师吴国阜发现,唐明绑架案并非没有其他线索。

  在一份证明材料中,福清市公安局音西派出所民警何建忠1996年5月16日接到一个匿名举报电话,对方用普通话称,听他家楼上的四个人谈到,福清一个小孩遭绑架后,被抛尸在福清西门外一个变电站旁的草丛中。

  “其中一个是香港人叫阿三,另外三个是福清人,一个名叫羊哥。”匿名电话所称的抛尸地点与警方的勘查笔录极其相似,尸体正是在融西小学南面一座变压器房附近的草丛中被发现”。但是,案卷里没有关于警方对神秘来电及人员的追查记录。吴律师曾表示,如果当初这条线索引起足够重视,也许会有机会找到真凶。

  该案审理期间,被告人律师曾要求接电话的民警出庭质证,但该民警始终没有出庭。福清警方称,因为调动,无法查找值班民警。但林立峰三人的供述里,这个匿名举报电话被解释为他们为转移侦查视线而故意打的,这份材料也曾被作为林立峰三人有罪的证据之一。

  此前,福建省高院已有两次,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福州中院重审。检察院也曾两次针对本案证据存在的矛盾提出阐述。1999年第一次二审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均认为,原审法院认定的犯绑架罪一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当时,出庭履行职务的公诉人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黄秀强,黄秀强代表检方建议法庭发回重审。在2004年4月第三次二审开庭审理时,出庭检察员亦当庭阐述了本案证据存在的相关问题。但直到昨日的判决结果中,这些问题才得到回应。

  在昨天的再审判决书中提到,“原判决认定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案绑架唐明并予杀害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理由不能成立。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予纠正”。

  对话

  “每次开庭都觉得有希望”

  陈夏影说,19年来,最难过的就是想到父母一年年老去,自己感觉无力。申诉走得很艰难,他在监狱里都知道。尽管如此,他仍排斥减刑。在他看来,“减刑”就是承认自己的罪行,这是他无法接受的。2010年,龙岩监狱管教和领导多次和他说,减刑是在监狱表现良好带来的,并不影响申诉,这时他才同意将无期徒刑减刑为有期徒刑。

  北青报:在狱中生活是什么样的?听说你一直拒绝减刑。

  陈夏影:减刑的必要条件是要认罪。我觉得自己是无罪的,不存在认罪一说。所以不接受减刑。

  北青报:你想以这种方式取得司法机关的关注?

  陈夏影:能不能引起关注我不知道,但这是我的态度,我要坚持下去。

  北青报:还记得期间拒绝了几次减刑机会吗?

  陈夏影:有个两三次。2010年,由无期减到有期徒刑那次,本来我是拒绝的,龙岩监狱领导也找到我,说减刑绝对不影响申诉。不想让他们为难,那次就申请了。

  北青报:你相信在法庭上能把事情说明白吗?

  陈夏影:每一次的开庭,我就觉得有希望。

  北青报:2006年福建省高院裁定维持无期徒刑的原判,当时什么感觉?

  陈夏影:确实有点绝望了,没办法接受。在从法院回看守所路上,我突然有种念头,很想死掉,死亡,在那时候是种诱惑。但冷静下来想,我死了,爸妈怎么办?所以,还是要申诉。

  北青报:有没有想放弃申诉?

  陈夏影:我自己动过这样的念头,但看到父母这样坚持下来,我想,自己也要坚持下来。

  回溯

  有罪供述怎么来的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该案疑点颇多,除了三名被告人坚称,在遭遇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做出有罪供述,多名证人也被指送进过“法制学习班”。

  卷宗显示,配合警方调查期间,证人陈某珠、林某奇、陈夏影母亲杨雪云均被送进过“法制学习班”。其中,陈某珠被关75天,林某奇被关37天。

  杨雪云受访时称,案发时儿子不在福清,但当年她在融城派出所被拳打、揪头发,还被拇指铐铐了一整天,后来只能被迫承认陈夏影中途回过福清。

  对案情最有可能产生影响的,还有林某奇的证言。

  林某奇证实,1996年4月24日以后,他每天都和黄兴、陈夏影在一起,直到5月3日才一起返回福清,并没有作案时间。但他被公安干警铐在城关派出所,三天不让睡觉。因不肯按警方要求作证,被吊打只能脚尖着地,办案人员用手枪捅其胸膛。他被迫配合公安人员。关于黄兴、陈夏影二人在4月26日前回到福清的笔录,就是这样完成的。

  但林某奇这一能够翻案的证言此前未被法院采信。在本次判决书中,福建省高院明确认定,黄兴等三人的有罪供述的真实性不能确认。

  对话

  “当时违心供述是正常的”

  早在1996年6月6日,福清市检察院办案人员提审三名被告时,黄兴、陈夏影均翻供,称在公安局遭受刑讯逼供,被迫做出有罪供述。此后,三人不断写申诉材料。林立峰还在材料中解释,故意说与黄兴、陈夏影共同作案,是因他知道另外两人当时都在深圳,没有作案时间。他希望“留下一些证据”证明自己被“屈打成招”。

  北青报:如果没有参与绑架案,你为什么会在公安机关作出有罪供述?

  陈夏影:没办法了。我6月1日早上被带走,到6月4日,三天三夜不让睡觉。到后来,他们拿过一沓笔录,不承认就拳打脚踢,上背铐,往缝隙塞矿泉水瓶子跟钢管。我被打得受不了,就骗他们说承认。他们一放开我,我就要去撞墙,后来被吊打。做完第一份笔录后,我就跟他们讲,不是我做的,换来一顿拳打脚踢。 基本就这样了,跟他们没办法讲,他们不听。

  北青报:这次判决书里提到,你们做有罪供述的真实性不能确定。其中有个细节,说你们画的作案路线图线路交叉复杂,很专业。但你们三人都没有绘画基础。

  陈夏影:他们(办案人员)让我先画,提示大概什么地方,应该画什么东西。画得不行,就再画。反复画了好几遍。

  北青报:会怨林立峰当时招供,把你及黄兴牵进来吗?

  陈夏影:我不怪他。在那种情况下,做出违心的供述是正常的。我听从监狱医院回来的人说,林立峰临死前说,自己解脱了(哽咽)。比起逝去的人,活下来的人都是幸运的。

  北青报:发生这件事后,觉得自己有哪些改变?

  陈夏影:进了看守所以后,感觉好像被抓以前做的那些事情很荒唐,挺羞愧的。

  尾声

  不愿对责任人追责

  昨天上午10时许,林立峰、黄兴、陈夏影的家人等候在福州市榕城监狱门口。林立峰的母亲庄华英抱着林立峰的遗像呜呜地哭,“我儿子无罪释放了,我来迎接儿子回家”,林立峰的遗像被裱进镶着金边的相框,就装在她的包里。同其他两家亲属不同,庄华英等到的只有一份等待她签字的确认书。

  庄华英会一遍遍对别人回忆起林立峰临终前的场景。那是2008年1月18日,在监狱医院的病床上,奄奄一息的林立峰拉着她的手问:“妈妈,你信不信我是清白的?我没做过那个案子。”6天后,林立峰因患癌症离世。

  想到这些她又哭,陈夏影的母亲过来安慰她,俩人抱在一起。

  10时30分许,黄兴、陈夏影走出监狱。“千万别回头。”家属中有人大喊。按习俗,黄兴的家人为他准备了三根稻草,在他走出监狱门时,剪断稻草,寓意和监狱生活彻底“斩草除根”。

  按照福清当地习惯,从监狱释放的人必须第一时间回到祖宅,陈夏影和黄兴从榕城监狱出来后,乘车前往福清各自的老家。

  陈夏影的母亲杨雪云说,婆婆临终前,还托她给监狱里的孙子带100块钱,她预感到自己等不到孙子出狱。

  对话

  “我不会去仇恨他们”

  重获自由的陈夏影显得很平静,回乡一路待人接物妥妥当当。陈夏影和林立峰曾经约定,无罪释放当天,俩人要一起去做祷告。尽管林立峰没等到这一天,陈夏影说,他还是要遵守约定。被问及是否会要求对当年相关负责人追责,陈夏影犹豫了一下说,但还是说算了。

  北青报:在最好的19年,失去了自由。再出来,会不会有落差?

  陈夏影:肯定是有,有时候没办法定义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面对家人朋友。突然回来,感觉有点穿越的感觉。

  北青报:对未来的生活有什么想法?

  陈夏影:现在挺迷茫的。想多陪陪父母。

  北青报:现在还相信法律吗?

  陈夏影:怎么讲,其实法律是公正的,最主要是执法的人。也许,执法的人也是公正的,但一些其他客观因素造成这个冤案。我感觉,有些法官,以他们的专业素养,肯定知道我是无罪的。但他们当时没有这样判决。但这次,福建省高院为我们这个案子还是做了很多工作的,希望你们媒体多宣传正能量。

  北青报:近两年,包括呼格吉勒图案等一批错案得到平反。你关注过此类新闻吗?

  陈夏影:这类新闻都会比较注意。我能感受到大环境在变化。然后我就想,我的案子早晚有一天,跟他(呼格)一样,会翻过来的,就等到了今天。

  北青报:还记得当年的相关责任人?会要求追究他们的责任吗?

  陈夏影:我不会去仇恨他们,过去的就算了。

  本版文/本报记者  孙静

  摄影/本报记者  孙静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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