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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斤运毒者庭审供称:到云南接货是为2万元好处费

2015年06月05日 11:07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

  两名年轻男子从云南携带毒品回兰州,警方将两人抓获时,他们身上的毒品总重量有9175.8克。6月4日,兰州中院依法对男子小勇、小阳(均化名)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中,二人供述,在云南接货时,曾考虑到是可疑毒品,主动退货一次。

  小勇,兰州市人,出生于1990年。小阳永靖县人,大专文凭。检方指控,2014年12月17日11时许,小勇、小阳从外地抵兰州火车站时,被得到线索的警方抓获。公安人员现场从二人各自的行李箱夹层中搜出毒品可疑物2包。经检测,该可疑物系海洛因,净重9175.8克。公诉机关认为,二人无视国法运输大量毒品,证据充分,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

  庭审现场,小勇陈述毒品来自云南,是与自己相识六年的友人刘某让其帮忙去云南运一批‘货’,此行倘若成功,小勇能得好处费两万元。

  小勇与小阳从兰州出发后,刘某始终与两人保持电话联系。抵达云南大理后,小勇两人联系到毒品供应方,小勇供述:“供应方给了我们两个箱子,拿回宾馆后,我打开箱子发现有毒品可疑物,很害怕,就电话联系退了回去,”可是禁不住金钱诱惑,当对方第二次将箱子送回来时,两人选择带回兰州。(兰州晚报 记者 许沛洁)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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