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调兵山体育局欠饭费续:欠款已还 纪检部门调查

2015年06月09日 1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铁岭6月9日电 (记者 朱明宇)中新网记者8日报道《铁岭调兵山体育局赊近6万元饭费法院判决也不还》一事后,调兵山市相关方面9日表示,欠款由体育局现任负责人先行垫付,当地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

  9日,铁岭调兵山市有关部门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情况说明,上面写道,2007年至2012年,调兵山市体育局欠当地一家饭店餐费58600元,时任局长唐玉德离任时,与对方核算,确认此事。

  2013年以来,现任局长马金伟找到当事人李先生,协商还款事宜,在体育局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计划每年偿还10000元,分6年还清。李先生对此不同意,将调兵山市体育局告上法庭。

  2014年9月30日,调兵山法院依法做出判决,调兵山市体育局应当及时清偿债务。近日,法院协调当事人和调兵山市体育局还款,调兵山市体育局决定分两期偿还欠款,今年先还3万元,当事人仍没有同意。

  经中新网报道此事后,调兵山市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体育局欠款事宜,责成纪检委和体育局认真处理此事。

  6月9日,体育局局长马金伟自己垫款58600元,偿还欠款,并取得当事人李先生的谅解。同时,调兵山市纪检委已派出调查组进驻体育局,调查欠款事宜。一旦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将予以严肃处理。(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