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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6名违反八项规定党员干部被纪委通报

2015年06月18日 10:1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端午节前夕,福州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2015年五一节期间,连江县国土资源局蓼沿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林少干先后三次驾驶闽A5R738公车往返连江、福州等地办私事。连江县纪委给予林少干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春节期间,罗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陈仰兴两次使用闽AF7627公车办私事。罗源县纪委给予陈仰兴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2月21日(农历正月初三),永泰县环保局驾驶员黄汉生擅自驾驶闽AF6757公车办私事。永泰县纪委给予黄汉生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6月,福州市亚峰中心小学校长林峰接受请托,收受他人送的3000元购物卡。台江区纪委给予林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款项。

  2014年7月,福州市第一医院医生杨继英收受患者林某某送的“红包”1000元。福州市卫计委给予杨继英暂停执业资格半年、从主治医师降聘为医师一年、扣发2014年度绩效奖、收缴违规款项等处理,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2014年11月3日中午,长乐市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蔡恒飞驾驶闽A5M567公车送其子上学后,将车辆停放在私人小区内。长乐市纪委给予蔡恒飞党内警告处分。

  福州市纪委表示,端午节期间将集中通报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活动。对出现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严格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记者沈汝发)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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