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西男子杀人分尸抛三地被执行死刑 行刑前会见家属

2015年06月18日 18: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柳州6月18日电 (韦家勉)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通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日前依法对犯故意杀人罪的罪犯何岱贤执行死刑。临刑前,安排其与其妹进行了会见。

  被告人何岱贤,男,汉族,1960年3月出生,广西柳州市人。被告人何岱贤与被害人梁某在监狱服刑期间认识。出狱后,何岱贤在与梁某交往中产生矛盾,遂生杀害梁某之念。

  2012年1月5日上午,梁某电话联系何岱贤,约定到何岱贤家喝酒,何岱贤决意趁机除掉梁某,并准备了安眠药及编织袋等作案工具。为制造假象,何岱贤还邀请网友李某才、羊某香、何某英三人到其家陪梁某。

  当日下午18时许,何岱贤将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混入药酒中让梁某饮用。梁某酒后昏睡在何岱贤家客厅沙发上。待三名网友离开,何岱贤先用尼龙绳勒梁某颈部,后将梁某拖入卫生间,用家中菜刀肢解梁某,把梁某头颅和衣物、躯干及四肢等分装进三个编织袋,放入其小汽车尾箱内,驾车分别抛入柳州市壶东大桥、三门江大桥、河东大桥下的柳江河内。

  2014年5月19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何岱贤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何岱贤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经依法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何岱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

  6月16日上午,柳州市中院安排何岱贤与其妹妹会见,依法保障了死刑罪犯的亲属会见权,随后,向罪犯何岱贤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并将其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