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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已有至少9名省部级官员获刑(表)

2015年06月19日 11:39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参与互动()
十八大以来已有至少9名省部级官员获刑(表)

  今天上午10点,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受贿一案。认定被告人陈安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八十万元。

  据统计,包括今天宣判的陈安众在内,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至少已有王素毅、刘铁男、李达球、童名谦、倪发科、季建业、廖少华、陈柏槐等9人获刑。其中,获刑最高为无期徒刑的有两人,分别是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和内蒙古自治区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

  2013年5月,刘铁男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并被免去领导职务。2014年12月,刘铁男因受贿3558万余元被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6月,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的王素毅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随后,中央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2014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王素毅受贿案。一个多月后法院公开宣判,认定王素毅受贿1073万余元,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素毅也成为十八大后落马、首个被异地审查起诉并获刑的省部级官员。

【编辑:查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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