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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上搭个铁架子 山东一村支书骗918万拆迁款

2015年06月19日 16:4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山坡上搭个铁架子村支书骗918万拆迁款

  抢在拆迁前指使他人建违章“房”同僚相勾结,明知有假还签字

  近一个月,省市各级纪委通报了数十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不乏“小官巨贪”。一个小小的村干部,何以贪污数万、数十万,甚至鲸吞近千万元?17日,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发布济南七贤街道文庄村党总支部书记吴春启贪污案,揭露了这一群体的“贪腐之道”。

  据悉,吴春启因非法套取918万余元拆迁补偿款,被判刑15年;勾结吴春启违法、参与共同犯罪的济南市市中区物价局原副局长王福岩等人也依法获刑。

  本报记者 马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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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拆迁有补偿 火线建房

  事情要从2006年说起。当年,济南市市中区文庄片区纳入拆迁范围。2010年起,官方成立项目指挥部,开展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工作。作为文庄村党总支部书记,吴春启成为指挥部“地上附着物拆迁工作组”成员。而时任济南市市中区物价局副局长王福岩、市中区房管局职工杨珩,被借调到指挥部工作,王福岩任指挥部第三摸底测量小组组长,杨珩任小组成员,同组成员还包括七贤街道办事处工会主席张克志、文庄村村委会成员李德旺等人。

  知道房屋拆迁有补偿,吴春启打起了歪算盘。他在文庄村西山租用他人土地,指使其经营的山东文昊建筑有限公司的员工刘文友、其妹夫胡方利购买建筑材料、焊接钢架,打算建简易房,意图套取拆迁补偿款。

  2010年7月28日,市中区执法局接举报,对这一在建“房屋”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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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门无窗无顶 就说是“房”

  但吴春启并未死心。8月上旬的一天,他向王福岩所在的测量小组谎称,他在西山上的“房屋”已经带头先行拆除,让王福岩等人去测量。

  “实际上,吴春启所谓的房屋不能称为房子。”本案主审法官、济南中院刑二庭审判员刘建民介绍,吴春启的“房屋”共8000多平米,无门无窗无顶,就是在半山腰用建筑钢管一根根焊起来的铁架子。刘文友也供述,他们只是在山坡上简单地平整了一下,连地基都没打,刚搭起支架,就被查处了。

  在吴春启带领王福岩、杨珩、张克志等人到西山测量这一“房屋”时,张克志当场提出这根本不是房屋,不能测量。吴春启找王福岩要求给予照顾,王福岩态度暧昧,竟称:“如果办事处同意,当事人、村民小组长都签字认可你的房子,我就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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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造签名 轻松套取918万

  吴春启竟然做到了。当年8月17日,在自己的办公室,吴春启拿出事先扫描上张克志签字的两张空白调查表,对王福岩、杨珩提出要填表上报。

  这个签名有些蹊跷,张克志事后表示,他从没在涉案的《房屋及附属物调查表》上签名。

  济南市检察院出具的鉴定意见证明:张克志的签名不是手写形成,而是复制形成的。

  王福岩在明知吴春启没有房子、也没按规定测量的情况下,仍指使杨珩按吴春启提供的房屋数据画图填表。

  据吴春启讲,杨珩曾提出:“怎么空表上先有了张克志的签名?”“有房子吗?”王福岩答复,“都到现场量过了”。之后,吴春启在该表产权人一栏签上了“刘文友”、“胡方利”的名字,王福岩在表上签字确认,杨珩也按王福岩的要求签字确认,村民代表李德旺也签字确认。这些都搞定后,该调查表由王福岩上交指挥部监督审核组,作为发放拆迁补偿款的主要依据。

  次年4月,吴春启又指使刘文友、胡方利,分别与指挥部签署了以伪造的调查表为依据制定的《拆迁补偿合同》,伪造了《空房验收单》、《房屋征收补偿费报领表》。

  一切“天衣无缝”,吴春启如愿套取拆迁补偿款9181425元。他分给刘文友50万元、胡方利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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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多万元赃款 花在贿选上

  2011年至2013年间,文庄村建设公墓,吴春启从套取的补偿款里支出了5316560.53元。2011年7月,吴春启竞选村党总支部书记,又拿出300余万元贿选村里党员。

  王福岩的辩护人曾提出,吴春启套取的900多万元拆迁补偿款,绝大部分用于了上述两项支出,个人没有占有。不过,法院调查认为,这属于吴春启对赃款的支配,不属因公支出。

  济南中院认为,王福岩、吴春启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相互勾结,虚构房屋,伙同刘文友套取拆迁补偿款,其三人的行为均构成贪污罪;杨珩受王福岩、吴春启的指使,在未现场测量的情况下,违反规定,在调查表上签字,致使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最终,吴春启犯贪污罪,获刑15年;王福岩犯贪污罪,获刑10年;刘文友犯贪污罪,获刑6年;杨珩犯滥用职权罪,获刑3年,缓刑3年。

  基层防“苍蝇”尤其要重监督

  “这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小官大贪’案件。”本案主审法官、济南中院刑二庭审判员刘建民说,与其他通过虚报面积等方式套取拆迁补偿款的违法行为不同,吴春启的做法是“赤裸裸的”,因为他“压根就没有房子”。

  事实上,在文庄村的征地拆迁中,该村村两委全部沦陷,村两委成员均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地参与侵占拆迁补偿款,目前全部被判刑。刘建民指出,这反映出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基层“苍蝇”贪腐不容忽视。

  他认为,要避免问题发生,必须加强监督,落实好规章制度。“在吴春启的这一案件中,拆迁小组定的政策非常好,需要多人签字才行。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因为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问题发生。”刘建民说,在拆迁补偿等工作中,相关人员必须敢于担当,坚守责任。    本报记者 马云云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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