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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男子酒后砍伤多名邻居 作案时处于精神障碍发病期

2015年06月23日 17: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北海6月23日电 (陈燕 谢海琳 谈隽鑫)广西北海一男子酒后与邻居发生矛盾,持刀砍伤3名邻居。经司法鉴定、评定,该男子患有酒精所致精神障碍,作案时处于发病期。

  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23日披露,该院在审查后,以故意伤害罪追究黄某某的刑事责任,但因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提起公诉。日前,北海市海城区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检察院的指控,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2014年7月,住在北海市海城区男子黄某某饮酒后与邻居黄某因琐事发生矛盾,黄某某就从厨房拿出菜刀砍伤黄某头部后迅速跑开。

  随后,黄某某看见坐在不远处的邻居李某某,又冲过去用菜刀砍李某某的头、手等部位。正在家中吃饭的邻居何某某见状,便跑出来抱住黄某某,黄某某又用菜刀砍伤何某某头部等部位后逃跑。

  经法医鉴定,李某某头部及双上肢多处被刀砍伤致中度失血性休克属重伤二级,左肩关节背侧、左三角肌及左肱骨上段被刀砍伤致左肩关节活动功能丧失达70%属重伤二级,左肩关节损伤致残程度为九级残疾,而黄某、何某某的伤情未及轻伤。

  据嫌犯黄某某的家属反映,黄某某饮酒后就会情绪激动,爱胡思乱想。

  同年7月底,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委托南宁市一家医院司法鉴定所对黄某某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对其刑事责任能力进行评定。经鉴定、评定,黄某某患有酒精所致精神障碍,作案时处于发病期。

  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中,黄某某致人重伤,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属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故对其从轻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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