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委一官员驾车撞死人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5日,有报料称,深圳市交通管理委员会客运交通管理局的一名副调研员李某雄于当日凌晨时分,在南山区深湾五路开车撞到人后短时离开,虽经抢救,但伤者不幸身亡。深圳交警部门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事故情况,称肇事者李某雄目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深圳交警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南山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陈伟斌中队长透露,25日1时33分许,南山滨海大道西行深湾五路路段,一机动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严重损坏,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曾某新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机动车驾驶人驾车离开现场,涉嫌肇事逃逸。
2时05分许,南山交警大队民警在勘查事故现场时,男子李某雄驾驶粤BH270A号越野车到现场,自称肇事司机。粤BH270A号越野车车头右前方损坏,民警现场对李某雄酒精测试,李某雄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0,民警依法将其送往医院抽取血样送检。
南山交警大队经对李某雄询问,同时调取粤BH270A号越野车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运行轨迹进行比对,确认李某雄为肇事司机,粤BH270A号越野车为肇事车辆。
经查,李某雄(男,60岁)系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客运交通管理局副调研员,粤BH270A号越野车为其个人所有。事故发生路段为电动自行车限行路段,死者曾某新(男,59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陈伟斌称,目前,相关鉴定工作正在进行,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肇事司机李某雄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深圳市交委25日下午发布通报称: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该局将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对当事人严格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记者/李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