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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下山“抢粮”“人猪之战”上演多年无策

2015年08月11日 14:16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

栾川野猪下山“抢粮”“人猪之战”上演多年无策

野猪啃了一小部分丢在地里的玉米  

  核心提示|刚过立秋,玉米长势正旺,可在栾川县一些山区,野猪猖獗,损害庄稼的情况时有发生。村民反映,野猪损害庄稼的情况一直存在,村民束手无策,眼睁睁看着庄稼被毁。

  当地林业部门相关人士说,栾川县是林业大县,生态保护政策实施后,野猪以其繁殖快,加上无天敌的生存优势,数量快速增多。对于野猪损害庄稼一事,他们也颇为头疼,尝试一些办法,但收效甚微。

  【野猪之祸】1亩半玉米,野猪毁了近半

  近日,栾川县狮子庙乡瓮峪村村民在网上发帖称,村民辛辛苦苦种的玉米,却被野猪糟蹋了近一半。像这样的事,村里已经发生好几起了,老百姓很无奈。昨日,大河报记者驱车赶往瓮峪村了解情况。

  在瓮峪村,提起野猪,大多农民都摇头叹息。

  崔石磙,瓮峪村监委会主任,一周前,他接到村民反映,地里的玉米被野猪给糟蹋了。在随后的几天内,他又陆续接到4户村民的类似反映。“全村有将近10亩的玉米地都被糟蹋了。”

  令村民们担心的是,这还仅是个开始,野猪之祸将持续到玉米收获之时,差不多还有1个月时间。“不知道还会有多少庄稼被糟蹋。”

  在崔石磙的带领下,记者来到瓮峪村小学后的一山坡上看到,一大片玉米地,长势正旺,可在玉米地中间,一大片玉米秆倒在地上,随处可见没有颗粒的玉米棒芯。“这都是野猪吃过留下的,有的是没吃践踏倒了。”他说,也有些玉米棒子只吃了一半便撇在地里边。

  这片玉米地有1亩半,多处被野猪拱过,由于刚刚下过雨,地里泥泞不堪,但隐约还能看到野猪留下的蹄印。“这块地今年至少要减产400斤左右。”崔石磙说,野猪的骚扰越来越肆无忌惮,山下距离公路仅10米远的一片玉米地也被糟蹋了,村民家也在附近,即便如此,也未能躲过野猪的“糟蹋”。

  记者走访了解到,栾川县部分山区,野猪损害庄稼的情况一直存在,但山里究竟有多少野猪,谁也说不上来。

  【野猪之精】夜晚出没,专挑重的包谷秆啃

  瓮峪村山清水秀,植被覆盖率高。全村有240户村民,980多口人,耕地约有400亩。

  崔石磙说,野猪很精,基本上都在晚上出没,还很挑食。它到地里以后,专挑重的秆啃,重了说明玉米长得好,要是轻了,它就不啃。在瓮峪村小学后坡上,一片长势不好的玉米地,它根本就不碰。

  记者走访了解到,野猪祸害庄稼已经持续很多年。瓮峪村年长的一位老妇告诉记者,几年前,野猪异常猖獗,甚至敢跑到公路边。一次,她乘坐班车到栾川县,途中看到一只较大的野猪带着几只小野猪正在穿过马路,场面很壮观。

  45岁的杨长军是狮子庙乡长庄村人,他从21岁就开始上山打猎。“那个年代,村民们有土枪,为了防野猪下山与村民抢粮,有时村民们会三五成群的上山打野猪。”他说,一次,他独自上山,拿着土枪,看见一只野猪,打了一枪但没打死,野猪发疯一样,向他跑了过来。“吓得我直接蹿到树上,后来大声吼了几声,才把野猪撵走。”后来禁枪了,村民没枪了,山里又没有能吃野猪的野兽,野猪也就泛滥了。

  杨长军说,野猪很“精”,它一般都是晚上出动,体型大一些的会单独行动,小一些的都是成群结队。一听到人的吆喝声,野猪群便迅速离开,一旦人离开,它们再次返回,跟人打游击。野猪速度很快,很难被抓到。

  “现在不让打了,拿这些畜生没办法。”杨长军叹息说。

  【村民反击】“人猪之战”愈演愈烈,尝试各种办法挡野猪

  为了防止野猪糟蹋庄稼,村民们也想过不少办法。

  村民们告诉记者,起初,他们会在田地里扎个草人,可时间久了,对野猪就不起啥作用了。后来,村民们用放鞭炮驱赶野猪,但只要村民一离开,野猪就又回来了,也起不到啥作用。前些年,也有些心疼庄稼的村民,在玉米即将成熟时,干脆在地头搭建棚子看护,这倒起了一些作用,可不是长久之计。

  记者了解到,野猪不仅糟蹋庄稼,还伤人。2011年,在栾川县赤土店镇,一头受惊的野猪跑到了大街上的一个饭店中,咬伤了一个正在吃饭的农民。

  “野猪是保护动物,我们又不能随意捕猎。”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有些村民为了防止野猪毁坏庄稼,挖陷阱、下套……但这些方法,都被定为违法行为。

  曾经有一名村民因为在庄稼地里下套,逮住了一头野猪,后来被相关部门知道后,还罚了款。尽管如此,现在山里,还有村民设置有捕猎装置,通过这种办法防止野猪破坏庄稼。

  【政府行动】限量猎捕,面临多种尴尬

  栾川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负责人郭鹏鹏,提起野猪毁庄稼一事也很无奈,他坦言,处理“野猪打不得”和“庄稼受损失”二者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当地政府的头疼事。

  其实,栾川野猪之患早已存在,因不堪长期以来野猪毁农伤人的困扰,2004年8月31日,栾川县在征得上级部门的同意后,曾开展过猎捕行动。2004年9月,洛阳市栾川县有关部门报请河南省林业厅后,获准捕杀野猪100头。其后几年间,官方获准捕杀野猪的数量也在增加。

  “限量捕杀这个办法也推行不下去。”栾川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负责人郭鹏鹏说,因为按照《枪支法》规定,村民不能拥有枪支。2000年栾川县又被河南省定为禁猎区,严禁使用各种猎捕械具,这让山民们在与野猪的较量中,变得手无“寸铁”。

  【尴尬处境】多种尝试,无功而返

  当地林业部门可谓绞尽脑汁采取多种措施“对付”野猪,但收效甚微。

  ●提前给庄稼买保险

  郭鹏鹏说,前几年农业部门提前给野猪“糟蹋”的庄稼买保险,农民粮食被毁后,事后能够领取到保险补偿。但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此政策停止了。

  ●买粮食“讨好”野猪

  去年,栾川县三川镇野猪毁庄稼最厉害,不少群众无奈将事情反映至林业局。“野猪打不得,我们当时买了200斤玉米还有若干麸子喂野猪,目的是不让它们吃庄稼。”郭鹏鹏说,当时出于无奈他们才实验暂时喂饱野猪保护庄稼,但收效甚微,因为野猪行踪不定,最终实验以失败告终。

  ●请求上级制定补偿办法为此,借鉴外地经验,当地林业部门起草了《栾川县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草稿),并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但最终没有得到有效回应。昨日,记者见到了郭鹏鹏上报的草稿。草稿显示,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国家所有。第十四条规定,因保护国家与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可向当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经调查属实并确实需要补偿的,由当地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借鉴外省补偿标准规定,造成农作物或者经济林木损失的,核实后可补偿损失的80%。补偿费用应当列入省、市或者县财政预算,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由省、市或者县财政各负担50%。

  “目前我省没有出台相应补偿办法,县级林业部门对于此类事情很难做出最终决定。”郭鹏鹏说。 (记者李晓波邵可强文图)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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