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白云区人和镇原镇长受贿150万 一审判6年半

2015年08月27日 09:2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原镇长林明生,任职期间利用分管土地规划、工程建设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下属、公司负责人等10名行贿人贿赂逾15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林明生有期徒刑6年6个月。

  现年44岁的林明生出生于广东英德,研究生文化,案发前曾担任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人和镇党委副书记、人和镇人民政府镇长。2014年6月,林明生向纪委交代其受贿犯罪事实。1个月后,林明生被刑事拘留。事发后,林明生的家属退出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53万多元。

  据判决书显示,林明生的受贿款项绝大部分都与人和镇平改坡工程有关。本案庭审中,林明生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表示认罪。(记者章程)

【编辑:魏巍】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