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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城管与他人合伙违规占道经营餐饮被警告

2015年08月30日 23:16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 

  30日,成都市纪委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都江堰市青城山镇赤城社区原支部书记高洪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方式,侵占国家农业补助专项资金,被都江堰市青城山镇纪委立案调查,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双流县东升街道丰乐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张维明,擅自在该社区范围内已征用的土地上违法修建房屋,并出租给他人经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没收,其违法修建的房屋被责令拆除。

  3.大邑县三岔镇东升村党支部书记杨善明、村主任杨成祥以村委会名义将集体土地流转给外地人种西瓜,收取的土地管理费、还耕费等未交入村集体账户,并将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土地流转中相关人员的工作经费,其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杨善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成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彭州市桂花镇农办主任周德海在兼任桂花镇龙头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桂花镇龙头村统规自建工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建筑商贿赂和礼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青羊区苏坡街道中坝社区城管综合执法队员帅正强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伙违规占道经营餐饮,在辖区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董焦)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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