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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员:很长一段时期内留守儿童现象仍会存在

2015年09月08日 14:38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参与互动 

  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期内,留守儿童现象还会继续存在。在引导父母返乡就业的同时,教育关爱也要落到实处。

  日前,贵州省制定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措施,帮助其父母返乡创业就业,逐年减少该群体存量,要求每县每年减少人数不低于10%。

  近一段时期以来,如何更好地为留守儿童提供关爱备受关注,贵州省制定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措施,帮助其父母返乡创业就业便是一个具体行动。其实不单单是基于关爱留守儿童的视角,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也是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然而,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需要有地方经济发展、小城镇建设和乡镇企业发展作支撑,因此需要从长计议,不可能一蹴而就。

  关爱留守儿童要有长远之策。实施长远之策,就是要逐步减少留守儿童数量,一是让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使其子女不再留守;二是让子女跟随农村劳动力一同进城在流入地就学,使其成为随迁子女。从国家层面看,这两条长远之策应当同步推进,进而实现减少留守儿童数量的目标。而贵州省作为农村劳动力流出地,打通第二条途径不是他们自身能力所能企及,因此从打通第一条途径入手,想方设法逐步减少本地农村劳动力外出,让他们能够在本地创业就业,使其子女不再成为留守儿童,这也可视作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一条长远之策。贵州省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也正是基于这一考虑,因而有其积极意义。

  然而,有了长远之策,能否真正落实则非常关键。贵州省为此也想出了一些具体办法,比如结合留守儿童家庭劳动力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推荐,组织职业技能、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确保其家庭劳动力优先享受至少1次培训,优先为其家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场租补贴、创业补贴等支持。这些引导和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举措,在很多地方都有过探索和尝试,也取得了一些有益经验,但总体而言难度不小,需要开展一系列扎实的工作,需要经过不懈的努力。

  此外,从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政策取向看,避免农村劳动力向大城市、超大城市过度聚集是一个总体方向。然而,根据一项对农民工打工意愿的调查显示:大约70%左右的被调查农民工希望去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其他大城市打工。也就是说,寄希望于通过发展地方经济,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与当前农村劳动力的实际打工意愿存在一定距离,也意味着长远之策的推进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认识。

  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期内,留守儿童现象还会继续存在。因此,在推进长远之策的同时,现实之举必须同步跟进。对于目前已经存在、并且仍将长期存在的留守儿童群体,如何采取有针对性的关爱举措至关重要。关爱举措既包括宏观层面的制度建设,也包括微观层面的具体关爱行动。在制度建设方面,当前亟须进一步健全儿童监护制度,完善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和运行体系,加强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都是形成关爱和保护留守儿童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石,也是从源头上为留守儿童提供关爱和保护的有效途径。除此之外,正如贵州省所提出的每个乡镇建成1所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并配套建成1个留守儿童之家和学校少年宫,实现所有县(市、区)儿童福利院全覆盖等,这些措施势必也会产生积极作用。

  从实施教育关爱的角度看,近年来根据留守儿童的特点和需求,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教育关爱举措,各地也制定了很多具体办法。如: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用餐需求和交通需求;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全程管理,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法制安全教育;加强“留守儿童”家校联动组织工作。但要让这些教育关爱举措真正能够落地,需要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农村中小学校付出不懈努力。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在笔者看来,也是力求把教育关爱落到实处的一个具体行动。

  值得关注的是,贵州省提出逐年减少留守儿童群体存量,要求每县每年减少人数不低于10%。这种明确而又量化的目标任务显示了地方政府的态度和决心,但在具体实施中还需立足实际,尊重规律,要注意防范基层因为急于完成指令计划而导致工作出现偏差,毕竟鼓励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汪明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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