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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12岁小学生河边救人不幸身亡

2015年09月08日 15:02 来源:江西日报 参与互动 

  专家:出手相救值得褒奖,掌握科学施救方法更显重要

  9月7日,余江县锦江镇七都村委会余门村民小组附近的山头,35岁的男子汪福才蹲在一座坟前痛哭不已。本来12岁的儿子汪明峰此时应该在锦江小学五年级的教室里上课。没想到,数天前汪明峰奋勇将一名落水的伙伴救起后,不幸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勇救落水同伴不幸身亡

  汪福才为余门村人。据其介绍,8月31日下午5时许,大儿子汪明锋、小儿子汪新峰与同村的吴冬旭3人在信江河边(民主抽水站段)玩耍。当时天气有些热。吴冬旭在浅滩处下水游泳。汪明锋、汪新峰兄弟俩不会游泳,就在岸上玩。不一会儿,在浅处戏水的吴冬旭不慎掉进一个被河水冲刷形成的深坑中。

  水性不熟的吴冬旭一时慌了,很快溺水,挣扎着求救。汪明锋、汪新峰兄弟俩都不会游泳,有些犹豫。汪新峰事后告诉父母,哥哥眼看着伙伴快要沉入水里,正准备下水救人时,汪新峰劝阻说:“你不会游泳,不要下水,这样危险!”但汪明锋不顾一切下到水里,在浅水处伸手去拉溺水的吴冬旭。吴冬旭得以脱离深坑,回到安全水域。然而,汪明锋自己却不慎一脚踩空,陷入了深水区,很快便沉入了水里。

  事后,汪新峰告诉父亲,看到哥哥陷入深坑很危险,自己也下到浅滩处,向深坑走去,想去救哥哥。可是突然他想到自己不会游泳,即使跳到深坑处不仅救不了哥哥,于是只好往回走,与吴冬旭一边哭喊着,一边跑回村里找大人。闻讯而来的村民立即对汪明锋展开施救,可惜为时已晚,汪明锋已经没有了呼吸。

  汪明锋的父母来到溺水现场,夫妻俩望着吞没儿子的河水掩面痛哭。汪明锋是他们的大儿子,今年12岁,在锦江小学读四年级。汪家生活并不宽裕,父亲是名油漆工,母亲在厂里打工。汪明锋从小体恤父母的不易,总是一放学就早早地回家,帮父母干农活、做家务,还要经常照顾弟弟。汪明锋的老师告诉记者,汪明锋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平时很乐于助人。

  科学施救才能保证安全

  南昌市应急救援协会会长单元平认为,汪明峰在同伴遭遇危险时,出手相救是值得肯定和褒奖的,说明这名少年乐于助人,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其为救人却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悲痛。

  在他看来,每个生命都是平等的,不提倡用生命去拯救生命。有时只要掌握一些简单科学的施救方法,或许就会有更好的结果。比如,汪明峰在浅水区伸手去拉陷于深坑的同伴时,在水中的同伴会产生很大的接触力,不会游泳的他肯定容易陷入深坑,威胁自己的生命。正确的方法是不要直接用手接触,可以脱下自己的衣服抛向同伴,如实在拉不住,自己快滑进深坑时可以放手,只有自保才能救人。

  在单元平看来,部分下水救人,最后牺牲的英雄,是因为没有掌握科学的施救方法。因此,向全社会普及水中救人常识非常关键。他说,见到有人溺水,不要急于马上下水救人,等溺水者在水中挣扎一下后,再施救。这主要是因为溺水者落水后,出于求生本能,会拼命挣扎,此时力量会非常大。过去救人,有可能会被溺水者死死缠住。如果自己不会游泳,或者水性一般,不要贸然下水,应立即大声呼喊“救命”,引起周围人员的注意,同时到附近寻找竹竿、绳子、木板、泡沫等物,抛给溺水者,将其拖上岸,或者用衣服和裤子绑成绳子抛给溺水者。(记者 杜金存 通讯员 张鹏飞)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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