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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直属机关纪委发文要求中秋国庆期间廉俭过节

2015年09月11日 08:52 来源:人民公安报 参与互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纠“四风”问题不放松、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指示精神,9月9日,公安部直属机关纪委印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廉俭过节的通知》,对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俭过节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部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及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等要求,严格落实廉俭自律各项纪律规定,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出入私人会所及其他奢靡享乐场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通知强调,部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安部“三项纪律”要求扭住不放,一寸不让。要结合实际,深入排查本单位、本警种在关键节点容易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抵制“四风”,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通知强调,部直属机关各级纪检组织要坚持“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纪律成为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底线。要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要认真核查每一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举报线索,对顶风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严查快处,不留情面,不搞“下不为例”。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严肃查处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利用电子商务提供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蔽问题。对党组织、纪检组织履行“两个责任”不力,以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者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包庇说情、追责不到位甚至干预案件查处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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