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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岁老太骑电动车撞死67岁醉驾老汉后逃逸

2015年09月15日 14:1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肇事车辆。

  一个月前,丹阳市205县道发生一起诡异的交通事故,现场除一名重伤者和他所骑的电动车外,只剩下两条挫划痕和两处血迹,一处较大,一处较小。由于乡村公路缺少照明和清晰监控影像,给寻找肇事逃逸者带来很大难度。在通过“搜村”等大量走访调查基础上,丹阳警方通过现场一处血迹的DNA,成功锁定肇事逃逸者。14日上午,丹阳警方发布案件侦破详情,而本案的另一大看点,警方透露,就是肇事老太钱某已经63岁,死者老汉则已67岁,并且居然在抢救中发现老汉还是醉驾电动车。昨天,因为老妇逃逸,双方被判担同等责任。

  现场:一伤者一辆车,两条划痕两处血迹

  8月11日20时48分,丹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电话报警称:在里庄东新桥南边,一辆电动车摔倒。导墅派出所民警接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处警民警到达后发现事故现场位于丹阳市205县道4公里250米处,一名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老年男子摔倒在路面,伤势严重。处警民警立即保护现场,并将情况向指挥中心反馈。丹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指令后,值班民警陆国杰、徐键等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除了现场电动自行车的挫划印外,还有另外一处方向不同的挫划印,间隔约10米的两条挫划印,伤者旁有一处,较大的血迹。而另一端,有一处很小的血迹,初步判断该血迹可能是肇事者遗留,该事故系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次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侦办:经过层层排查,肇事逃逸者初锁定

  丹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立即成立由中队长陈志明为组长的案件侦破专案组,全力以赴侦办此案。首先,再次细致勘查现场,并由镇江市局法医提取现场可疑血迹,经镇江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检验,确定现场可疑血迹来源于女性,非死者所有,即肇事逃逸者为女性。其次,通过现场走访调查,民警初步判断逃逸车辆为一辆有车篷的小型电动三轮车;再次,专案组调取案发地沿线上下游11处,案发前三天内的监控录像,锁定一辆嫌疑电动三轮车及其活动区域。经镇江市局指挥中心情报信息研判中心对模糊视频图像的处理,基本确定肇事逃逸者为老年妇女,头发花白,发型中分到耳垂。

  在导墅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专案组民警对嫌疑车辆活动区域村庄进行地毯式摸底排查。搜村过程中,8月21日,终于在导墅镇里庄大塘西村,发现63岁的钱姓妇人面貌特征与嫌疑人十分相似,且其原有带车篷的电动三轮车已被以旧换新变卖。

  结果:钱妇百般否认,DNA检验结果不说谎

  专案组民警多次上门询问,但钱姓妇人及其家属都百般否认。民警决定立刻提取钱某血样,同时秘密查找到其已经变卖的电动三轮车。经镇江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DNA检验,支持钱某血样与现场遗留血迹出自同一人;其变卖的电动三轮车与死者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击痕迹比对相符。

  9月4日,专案组民警将钱某传唤至导墅派出所询问,经三次谈话询问,钱某起初百般狡辩,拒不承认其肇事逃逸的事实。在警方强大的政策攻势和充足的证据面前,钱某最终如实供述:事发当晚8时45分许,她驾驶电动三轮车沿丹阳市205县道由北往南行驶,行至事发地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摔倒晕厥,事发后钱某驾车逃离现场,并在案发次日将肇事电动三轮车变卖,将车篷焚烧。由于死者醉驾存在一定过错,目前,根据规定,警方将对钱某予以行政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通讯员 张翔 余长保 记者 万凌云)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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