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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三名国家工作人员协助企业围标串标

2015年09月17日 14:4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16日,省纪委通过南粤清风网公布了东莞市常平镇住房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李锦昌等人围标串标、行贿受贿违纪违法案剖析。涉案项目为常平中心小学新校工程,投资金额为1.48亿元,涉及贿赂款项约300万元,扣押赃款港币60万元,涉及国家工作人员3人。

  2013年5月,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常平镇中心小学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之后,包工头蔡某(男,广东吴川人)为获取1.48亿元工程项目的巨额利益,通过挂靠控制了57家施工企业参与招投标。

  同年6月,蔡某为确保工程到手,找到时任常平镇住建分局副局长李锦昌帮忙,密谋通过行贿评标专家的方式让其控制的企业中标。两人找到了时任市住建局建设项目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主管卢玉坤要求帮忙,卢玉坤在两人巨额利益诱惑面前答应帮忙。7月1日,李锦昌在卢玉坤和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网络维护员梁伟强两人的协助下,在评标专家进入入住房间之前,将贿金和提示纸条提前放入房间,后案发。

  2014年4月,李、卢、梁等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李被判刑4年,卢被判刑8年,梁被判刑2年6个月。三人均被处以罚金。

  建设工程涉及利益巨大,但行业管理不规范,投标企业资质参差不齐,部分企业负责人的文化水准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是引发违法违纪的原因。如本案中,蔡某为独占优势,诱使57家企业投标企业随意出让借用挂靠资质参与围标串标。此外,对评标场所的管理不严谨,评标场所未做到全封闭,评标现场的卫生间、专家入住房间等为视频监控“盲区”,也让违法违纪“有机可趁”。(记者张林、通讯员粤纪宣)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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