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组部:对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终身追责

2015年09月18日 07:1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 

  “对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退休,都要严格追责,决不允许在生态环境问题上出现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的现象。”中共中央组织部秘书长高选民,今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说。

  9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推出“1+6”改革方案。“1”就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6”包括《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其中,《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一文明确了追责对象、追责情形及追责形式,并将“终身追责”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记者王景烁

【编辑:孙静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