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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退休后“施展余威” “发挥余热”收敛钱财

2015年09月23日 09:10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离开领导岗位后,仍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和影响力,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从中收受好处,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钦州市水利局原局长王群力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案,近日在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1944年出生于钦州市的王群力,曾任钦州市水利局局长,2004年退休。离职后,王群力并没有赋闲,而是经常“施展余威”“发挥余热”收敛钱财。

  经查,2010年至2013年间,王群力的儿媳黎某曾担任钦州市水利局水利建设管理站站长,并出任钦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与设备招标业主代表和评委。王群力利用黎某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5次收受管材经销商龚某的好处费共计40万元。收到赃款后,王群力给了儿媳8万元,指使儿媳在评标过程中给予龚某关照,使得龚某所属的公司得以顺利中标。

  检察机关指控,王群力作为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自身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检察机关认定,王群力在立案之前,已于2013年12月25日主动到纪委退出全部赃款,次日到检察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及悔罪态度好,按照刑法规定,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庭上,王群力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法院将择日宣判。(邓铁军/通讯员王志强)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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