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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超速致9车相撞2人死亡 一审获刑1年半

2015年09月23日 11:07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 

  前方路面发生事故交通堵塞,驾驶半挂车的张某某仍旧违规超速行驶,结果引发9车相撞两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9月22日日,记者获悉,近日皋兰县法院公布该案一审判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8月7日,兰州市北龙口进行路面养护施工单幅通行,在北龙口服务区与忠和立交桥之间发生两起交通事故,造成交通堵塞车辆停滞至忠和立交桥处。当日21时05分,张某某驾驶陕C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沿G6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1591km+200m处时,因该路段为长下坡末端大弯道路况,张某某驾驶车辆转过弯道时才发现前方路面因道路拥堵两车道均停放着等候通行车辆,张某某的车先后与9辆小型车相撞,并致两人当场死亡。事后,经甘肃中信司法鉴定所鉴定,案发时张某某驾驶车辆行驶速度为65-68km/h。该路段限速最高时速为50km/h,张某某属超速行驶。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盐场堡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张某某、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市中心支公司及死者家属达成调解意见,由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市中心支公司共计支付两名死者家属101万元。

  皋兰县法院一审认为,张某某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驾驶车辆超速行驶,造成二人死亡、9车及公路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兰州晨报 记者 李辉)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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