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云南猎杀大熊猫嫌疑人已移送审查起诉

2015年09月23日 18: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昆明9月23日电 (记者 胡远航)记者23日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引发社会关注的大熊猫被猎杀案,有了较大进展。目前,该案件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2014年12月4日,犯罪嫌疑人王文林、王文才二兄弟在盐津县龙台村郑家湾的一个山沟内猎杀一只大熊猫,并将约35公斤肉及4只大熊猫脚掌以4800元的价格出售。该案破获后,舆论哗然,感慨:“云南首次发现野生大熊猫,但却惨遭杀害”。

  经查,王文林、王文才二兄弟在猎杀大熊猫后,将大熊猫抬回王文林家,除一部分食用外,其余部分肉与脚卖给了水富县的李克全。李克全后将肉卖给了吴基超、脚卖给了王彬。吴基超买得大熊猫肉后,又转卖给了杜锡才、秦祖根、王正平和一个陌生男子。

  目前,该案件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其中,王文林、王文才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李克全、吴基超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王彬、王正平、杜锡才、秦祖根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称,1989年,曾有人因猎杀野生大熊猫被判死刑。根据现行刑法规定,猎杀大熊猫最高处以十五年有期徒刑。

  大熊猫是中国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曾作为国礼赠送或租借给多个国家,是中国的“友好使者”,但猎杀野生大熊猫的行为却屡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和2007年,四川曾侦破三起猎杀、贩卖野生大熊猫案件。(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