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陕西省委:搭建“群众说事”平台 明确责任“理事”

2015年09月24日 11:02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 

  近日,陕西省委下发《关于在全省推广富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对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工作保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近年来,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将司法服务有机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建立“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实现了村民自治与法治手段、法治思维的有机结合,有力促进了基层社会依法自治。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下发通知在全国法院推广这一机制。为进一步发挥司法引领推动作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陕西省委就此专门下发通知,在全省予以推广。

  《意见》要求全省要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搭建“群众说事”平台,通过畅通渠道“说事”、明确责任“理事”、集中民智“议事”、整合民力“办事”、加强监督“评事”等环节搭建平台,为法官说法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全面建立“法官说法”机制,针对“说事”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及时介入,主动或应邀开展“法官说法”工作。主要内容有指导人民调解、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依法议事、提出司法建议,努力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和综治维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法院参与等多方协同机制,将推广情况纳入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不断提升工作效果。(记者 贾明会)

【编辑:孙静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