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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涉台海事审判先行先试

2015年09月25日 15: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福州9月25日电 (林玲)记者25日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福建法院涉台海事审判工作初见成效,在大陆率先聘任台籍陪审员、调解员,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并针对对台渔工劳务纠纷多发的情况,向商务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

  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福建法院海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外界通报了近来福建海事审判的相关情况。

  据统计,2010年1月至今年8月,福建两级法院受理一审海事海商案件4108件,二审608件,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案件类型包括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船舶建造合同纠纷、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船舶权属纠纷等。

  厦门海事法院副院长张希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涉台海事审判工作一直是福建海事审判工作的亮点,积极探索涉台海事审判先行先试,才能充分凸显福建“台”、“海”优势。

  2012年5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大陆海事法院首个涉台案件审判庭,三年来共受理涉台海事案件100余件,标的金额3亿多元,85%的案件在100天内审结,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

  厦门海事法院还在大陆最大的台商投资区——厦门海沧设立了大陆首个涉台海事审判庭,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了派出法庭与法律服务点,完善涉台海事司法服务网络。

  此外,福建法院还坚持在两岸直航航线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在大陆率先聘任台籍陪审员、调解员,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并针对台渔工劳务纠纷多发的情况,向商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目前福建法院正在积极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商谈,准备构建以台湾法查明为核心的域外法查明平台”,张希舟表示,这样既能够满足福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实践需求,还能填补台湾法查明平台的空白,并力求在大陆范围内形成辐射效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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