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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读者告赢文化部 质疑巢湖市图书馆名不副实

2015年10月10日 10:15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 

  “期刊经常过期,服务态度也比较差。”巢湖市民杨俊认为获评国家“一级图书馆”的巢湖市图书馆名不副实。于是,杨俊向文化部申请公开该馆获评的依据和评分细节。因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回复,今年6月他将文化部告上法庭。 9月法院作出判决,杨俊胜诉。 10月2日,他收到了来自文化部的书面答复。

  杨俊介绍,他空闲时就喜欢去巢湖市图书馆看书、读报。然而“图书馆比较小,而且报纸、杂志常未及时更新,向工作人员反映,他们的态度也不好。”尽管如此,2013年12月,杨俊得知巢湖市图书馆被文化部评为“一级图书馆”。

  为弄清该馆是如何评上一级的,2014年12月6日,杨俊向文化部邮寄了一份申请书,申请公开关于“巢湖市图书馆被文化部组织的第五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为国家一级”的过程、评分细则和法律依据。但杨俊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任何回复。

  状告文化部巢湖市民胜诉

  于是,今年6月8日,杨俊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文化部行政不作为,并履行法定职责即信息公开。

  9月15日该案开审,杨俊赴北京出庭,文化部一工作人员和律师出庭应诉。 9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文化部于2014年12月9日收到杨俊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至杨俊提起诉讼之日为止,未通过任何方式对杨俊所提申请作出答复,其行为已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应予纠正。并判令文化部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对杨俊所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

  对回复不满或将继续起诉

  10月2日,文化部寄来一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结果告知书”,称巢湖市图书馆为县级图书馆,由安徽省文化厅负责组织评估,后报送至文化部进行审定。而在报送材料中,巢湖市图书馆获得了919分的高分。后根据定级分数线及定级必备条件,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对省(区、市)文化厅(局)建议的定级名单进行了复核,认为安徽省巢湖市图书馆等4家县级图书馆,符合一级图书馆定级必备条件(县级)。经公示后,2013年10月31日,文化部正式评定巢湖市图书馆为一级图书馆。

  对此,杨俊表示该回复他并不满意。“只有评选的程序,评分细则还有巢湖市图书馆的各项得分却未答复”,因此杨俊表示将继续和文化部沟通,若信息仍不能公开到位,他或将继续起诉。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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