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昌平市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受贿 为8家公司谋利

2015年10月20日 15:01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 

  受贿50万 为8公司谋利

  昌平市场服务管理中心原主任 得好处后为行贿人减免租金、暖气费 一审获刑6年

  昌平市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吴凯曼,收受8家公司负责人给予的50万余元好处费后,为这些公司减免管理费、取暖费等。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昌平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吴凯曼有期徒刑6年。

  现年50岁的吴凯曼是北京市人,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4年9月22日被羁押,同年10月9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吴凯曼于2008年4月至2014年9月担任昌平市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2009年至2014年,吴凯曼利用全面负责昌平市场服务管理中心、北京水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心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8家公司负责人给予的财物共计50万余元。收钱后,吴凯曼在费用减免等方面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

  因他人举报,纪委对吴凯曼进行调查。

  2014年9月18日,吴凯曼接到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昌平区纪委接受调查。

  法院查明,2014年8月,吴凯曼退还卓某受贿款6万元。现吴凯曼已向昌平区纪委上缴受贿款17.5万元,向昌平法院上缴受贿款30.4万元。

  在庭审中,吴凯曼认罪。

  吴凯曼的辩护人提出,吴凯曼收取的财物只是逢年过节收取的礼金,他没有为行贿人牟取利益。

  法院判决 收好处后 为行贿人减免租金、暖气费

  法院认为,吴凯曼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凯曼能够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考虑其积极退赃,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辩护人关于吴凯曼收取的财物只是逢年过节收取的礼金,没有为行贿人牟取利益的辩护意见,根据证人余某5人的证言及减免租金、暖气费的申请材料等证据可以证实,吴凯曼在减免租金、暖气费等方面对行贿人进行了照顾,故该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昌平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吴凯曼有期徒刑6年。在案扣押30万余元予以没收,继续追缴吴凯曼的受贿款6万元予以没收。(记者 洪雪)

【编辑:王硕】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