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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男子称被合伙人骗走700余万 亟待警方定论

2015年10月22日 18: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呼和浩特10月22日电 (张林虎)“我现在连电话也不敢接了,全是要账的,希望警方能尽快破案,追回我们的血汗钱。”22日,刘永红如是诉说着他的遭遇。

  22日的呼和浩特天阴秋凉,犹如刘永红此时的心情。他说,这样的心情已经持续了半年多,这源于一场生意上的合作,他被合作伙伴骗了700余万元。

  2013年9月,经朋友介绍,刘永红认识了吴松(化名),随后与之签订了供煤合同,刘永红将煤送到当地一家企业,吴松负责与刘永红结算煤款。“当时我们在协议中规定,煤炭的基础价以市场价为准,发热量以企业的化验结果为准,标准发热量4000大卡,每超过标准发热量100大卡,结算价增加4元,反之减少4元。”刘永红说。

  据刘永红介绍,从2013年9月至2015年1月,他按照与吴松的协议,共运送洗煤约26万吨。

  2015年1月,刘永红发现吴松与其结算所依据的煤炭发热量化验结果明显低于企业实际化验结果。“吴松将企业出具的煤炭发热量化验结果进行了伪造,通过降低煤炭发热量的手段,达到少支付煤款的目的,合作期间,他通过这个方法共少支付我煤款700余万元。”

  刘永红说,在此之前他就发现发热量化验结果不准确,但一直没有证据。“做煤炭生意也做了挺长时间了,发热量多少心里也有数,而吴松出具的发热量数据越来越低,这让我更加确定是他做了手脚。”随后,刘永红与吴松见面理论,吴松承认自己修改了化验结果,双方为此甚至发生了争执,一度惊动了当地派出所。

  随后,记者致电吴松求证刘永红的说法,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工资、运费、煤款、贷款……每天无数的催帐电话让刘永红焦头烂额,甚至不敢回家。与吴松协商无果后,刘永红以吴松涉嫌合同诈骗为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清水河公安局经侦大队受理了此案,2015年2月26日正式立案调查。

  就在刘永红满怀希望的等待讨回公道时,7月21日,他收到了清水河县公安局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以“因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为理由出具的撤销吴松涉嫌合同诈骗案件决定书。

  刘永红想不通,为什么清水河警方在未做出任何定论的情况下作出撤案决定?他随后向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检察院受理后以“案件重要事实未查清,案件性质未确定”为由责令清水河县公安局继续侦查。

  “我现在只希望警方能抓紧时间破案,我现在实在是扛不住了。”刘永红如是说。

  负责该案的清水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高新盛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此案情节正在进一步核实中,其它情况暂不方便透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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