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民政部:基层仍要求婚登证明 使群众陷入两难

2015年10月24日 04:17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京华时报讯(记者陈荞)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陈日发昨天表示,目前个别地方的基层办事部门仍要求出具婚姻登记相关证明,使群众陷入两难,这是个别基层部门依法行政落实不到位。

    日前,民政部明确今后不再出具婚姻登记证明,但在基层仍有要求群众出具婚登证明的情况。陈日发对此表示,这是个别基层部门对文件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问题,是依法行政落实不到位问题。陈日发说,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只是客观记载了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而非婚姻状况信息,并非相关办事部门需要掌握的当事人婚姻状况信息(单身或已婚状态),而且出具这种证明也增加了群众的负担。

    陈日发说:“比较可行的是争取个人声明承诺的办法,需要证明声明承诺真伪的,可以采取部门之间核对的办法解决。”

    相关

    社会力量被纳入救灾体系

    京华时报讯(记者陈荞)民政部昨天下发《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纳入政府规范体系。

    民政部救灾司副司长杨晓东说,社会力量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还不健全,社会力量所从事的一些救灾项目跟政府的职能有比较大的重复,导致了社会救灾资源的重复、浪费和抵消的现象。

    《意见》提出,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可包括常态减灾阶段、过渡安置阶段及恢复重建阶段,但不提倡社会力量在紧急救援阶段自行进入灾区。《意见》首次规定,有关部门应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

【编辑:陈海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