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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副院长兰海宁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2015年11月19日 10: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1月19日电 据中央纪检监察部网站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兰海宁因违纪违法被处以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称,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兰海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兰海宁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给予兰海宁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编辑:查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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