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中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三年近400万件
中新社北京11月19日电 (王婧)“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至2015年10月底,全国法院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近400万件。”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玲19日在北京指出,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逐渐呈现增幅快、适用法律难、审理难度大的特点。
当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介绍北京、山东和河南三个省市相关情况。案例主要侧重子女抚养纠纷、老人赡养纠纷和离婚纠纷。
王玲指出,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至2015年10月底,全国法院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近400万件,以河北、河南、江苏、山东等省份案件量居多。
据了解,山东省2015年1月至10月已审结家事案件达124981件,占全省民事案件总数的23.8%,同比增长1.6%。而且,案件数量持续增多、类型不断增加、复杂程度不断提高。
“以离婚案件为例,过去,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主要是对单纯的身份关系作出判决,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一般较为简单。现阶段,家庭财产构成复杂、确认困难、不易分割,导致案件复杂程度提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关升英介绍说,离婚案件中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再婚后的离婚纠纷等日渐增多,且对抗性强、矛盾尖锐,调解难度大。
北京法院审理的家事案件也呈现类似现象。2014年,北京法院受理一审家事案件38619件,其中离婚案件约占全部民事案件的一半左右。
“夫妻财产形态的变化带来的分割难题,对妇女、未成年人保护水平的提高等,都给审判带来的新要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朱春涛说。
对于家事审判理念,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认为,家事审判应注重家庭情感的修复治愈职能,以及问题家庭成员尤其是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能,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作用,突出对妇女、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特殊司法保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