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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办房产证陷“死循环” 奔波几年未果

2015年12月28日 09:12 来源:西部网 参与互动 
八旬老人办房产证陷“死循环”奔波几年未果

  商洛8旬老人办房产证陷“死循环” 奔波几年未果

  住进房子5年了,但房产证始终办不下来,为了办房产证,商洛市商州区82岁的吴锋奔波几年未果。

  当事人:办房产证被要求公证

  25日,在商洛市江南小区,吴锋老人说,房子是2008年买的,2009年交房搬新家。2011年老伴去世。2013年,小区其他住户房产证都下来了,却没有他的房产证。

  “老伴去世后,房管部门要求提供死亡证明、单位证明等,这些手续我都提供了,但就是办不下房产证。”吴大爷说,他找到开发商工作人员马金菊,被告知房管部门要求在公证处开具证明,或者修改购房合同时间。吴大爷认为“购房合同岂能说改就改”,因此他就到公证处开具证明。但公证处说,没有房产证没法开证明。

  开发商:老人拒绝在承诺书上签字

  商州区房地产管理所称,因牵扯到遗产问题,依据有关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证、契证等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这让吴大爷想不通。

  25日,吴大爷的儿子吴江洁找到负责办理房产证的开发商工作人员,被告知手续资料还在他们那里。工作人员称,房管所曾告诉他们让吴大爷签一份承诺书,内容是:“承诺由于未能按照房管所要求提供公证证明,且主要继承人因各种原因都不能到场,所以我本人承诺,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个人自行承担,与你所无关。”但吴大爷拒绝签字。

  房管部门:当事人拥有二分之一财产

  25日下午,商州区房地产管理所刘姓副所长表示,购房虽签的是老人一个人名字,但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吴大爷拥有二分之一财产。而吴大爷老伴的二分之一财产,根据遗产继承的规定,吴大爷老伴的父母、吴大爷、子女均有继承权。房产证如果发给吴大爷,以后牵扯遗产争议就无法解决。

  刘副所长称,按照要求应先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看这个房到底是办理继承人共同所有,还是给某一个人所有。为此,他们也和商州区公证处沟通过,但没房产证没法公证。吴大爷办房产证属特殊情况,局里将开会研究解决此事。

  律师:解决办法是老人子女放弃继承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陆逊和陕西庄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兴武均认为,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这是法律规定,如果吴大爷和老伴在婚姻存续期间关于房产有约定或遗嘱,从约定或遗嘱;如果没有,确实存在遗产继承问题。解决办法是老人和子女商量后,子女放弃继承,才能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要求老人出具这样一份承诺书或者协议书,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没有不合适的地方。(记者 陈永辉)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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