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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系统打错账号 食杂店应当返还不当得利

2015年12月28日 12: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长汀12月28日电 (陈立烽 曾昭辉)因第三方支付公司系统出错,造成付款方的货款误入他人账户,然而收款者却拒不返还款项,第三方支付公司无奈将某食杂店告上法庭,请求被告返还不当得利,并支付相关利息。12月28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长汀县某食杂店返还原告某支付网络公司福建分公司不当得利款项18934元,并支付自今年6月24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长汀某农产品商行和被告均为原告与海峡银行合作收单入网商户,因原告公司的系统问题,今年6月22日和23日,长汀某农产品商行的两笔交易资金51934元先后入错至被告处。事后,原告工作人员与被告沟通协商,被告承认了原告入错钱至其经营的长汀县某食杂店的事实,同时,被告返还了33000元,余款18934元经原告工作人员催要未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该案中被告占有原告因系统出错误转账的18934元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予以返还。且被告经原告多番催要后,未及时返还不当得利款项,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如果账户中的天降横财确为银行系统出错或误操作划来,那么这笔款属不当得利,当事人有义务返还。莫要贪占不属于自己的不当利益,不仅造成他人的直接损失,更是增加自己的诉讼负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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