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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女子投850万建加气站 工程竣工前被“赶出局”

2016年01月03日 13:48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 

涉事加气站。

  工程竣工前被迫出局 一本执照被吊销两次

  女子投850万元建的气站“跑了”

  同一家公司,两次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资质,且均是由公司一个员工在相关文书上签字,写下“同意吊销,放弃听证”的意见;公司法人代表为此到处奔走期间,却又因“无证经营”,接到第三份处罚通知书。实际上,这家公司一直被公司一股东独自“无照经营”了四年。

  2012年12月,朱剑平曾向警方举报被合作伙伴诈骗;次年6月,朱剑平收到立案告知书。昨天,朱剑平接到湖北省经侦总队的电话称,对朱剑平的案件正在调查中。

  法人代表莫名出局

  朱剑平向武汉晚报记者详细介绍了事情的前因后果:2009年8月,时任“湖北伟光市政燃气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的程光玉,介绍朱剑平与“咸宁市枫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老板周金华认识,三人商量在咸宁合作建一座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当时,程光玉已经在天然气行业摸爬滚打十多年,行业内熟人众多。程光玉和周金华以各自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约定成立新公司相关事宜。

  “周金华在当地有关系,他负责跑审批,我负责出钱。”朱剑平说,新公司名为“咸宁伟光枫丹天然气有限公司”(简称“伟光枫丹”),由朱剑平担任法人代表,周金华和程光玉分别占有部分股份。

  2010年初,加气站主体工程完成,进入验收尾期。“周金华突然把我派去的员工全部赶出,我去质问他,他声称是程光玉没有履行合同导致,具体情况让我去找程光玉询问。”朱剑平说,程光玉回应“受到人身威胁后就失联了。

  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朱剑平一边寻找程光玉,一边与周金华交涉。加气站在周金华手里顺利开张,一直经营至今。

  为建气站先后投850万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可以查到“伟光枫丹”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为朱剑平,实缴270万;程光玉实缴280万,周金华实缴30万,另外4人分别出资20万至200万元。

  朱剑平说,自己与其他几位股东都是老乡或熟人关系,这些股东的部分资金实际是由她拿的。朱剑平还提供了工程资料及部分验收报告称,加气站的前期建设也是由她出资,加上股份认缴,共计出资约850万元。

  记者要求与其他股东取得联系,朱剑平表示,程光玉自称受到人身威胁,目前只能通过电话偶尔能联系上;另外几名股东,曾一起维权,后来各自做生意,逐渐失联。

  在朱剑平手中,有一份程光玉和小股东肖潇共同签名出具的“股东委托书”,授权朱剑平全权依法维权。

  记者拨打程光玉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一本执照竟被吊销两次

  2013年,朱剑平得知,由她担任法人代表的“伟光枫丹”曾两次被咸宁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2011年11月,咸宁市工商局以没有年检为由,下达吊销执照决定书,之后又下达听证告知书。都是由公司员工李大连代签,在吊销执照决定书的签收记录上,李大连写下了‘同意吊销,取消听证’的意见。工商局说当时找不到我本人,是李大连拿着公司的委托书签收了这些文书。实际上,李大连的委托书是由周金华在签字后第二天才出具的,并且委托书也不规范。”朱剑平说。

  蹊跷的是,这家已经被吊销执照的公司,在2013年4月又因同样的理由,收到了一份由咸宁市工商局出具的“吊销执照”决定书。“今年3月份,我找工商局要说法。一家公司为什么被吊销两次?既然吊销了执照,为什么周金华却一直经营到现在?工商局立即出具了一份‘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撤销了2013年那一份《吊销执照决定书》。”朱剑平说,咸宁市工商局解释,因为电脑系统问题,对2011年那次的吊销信息没能及时录入。

  2015年10月27日,咸宁市工商局又以“无证经营”为由,向朱剑平担任法人代表的“伟光枫丹”下达了“改正通知书”,要求公司“停业整改”。“这个公司都被吊销了,实际上也是周金华在经营,为什么又要给我出具这样一份整改文书?”朱剑平拒绝在这份文书上签字。

  工商局称处罚符合规范

  朱剑平在奔走、维权过程中,还发现了另外一件让她想不通的事:周金华最初签订合作合同所用的公司,是一家并不存在的假公司。2011年,朱剑平向咸宁市工商局举报“咸宁市枫丹集团有限公司”违规时,被该局经检支队告知:咸宁市枫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并没有在该局注册登记。

  记者赶赴咸宁采访,咸宁工商局工作人员陈海峰表示,朱剑平所提到的由该局出具的几份文书都是真的。

  陈海峰介绍,因为当时找不到朱剑平本人,相关文书由该公司员工李大连签收,并写下签收意见。“那份委托书是第二天补的,是他们公司股东补的,我认为是可以认可的。”陈海峰说,后来该局电脑系统更新,重复送出了两份吊销决定书,接到情况反馈之后,随即又出具了撤销决定书,改正了工作失误。

  “朱剑平来举报加气站无照经营,我们一查发现情况属实,就出具了停业改正通知书。但是周金华本人又不是法人代表,我们就同时给加气站和朱剑平两方分别送达。”陈海峰表示,这一系列处罚不存在问题。

  关键人物避而不见

  周金华为何要用一家不存在的公司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又为什么委托员工“全权处理公司吊销事宜”?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找到了那座引起纠纷的“马家桥加气站”。一名叫倪炜光的负责人表示:老板在上海出差,加气站也不是无证经营。倪炜光说加气站曾有一份“与能源公司共用”的营业执照,但被财务人员外出带走。

  记者又找到周金华名下的另一家能源公司,希望采访周金华。根据注册信息,该公司最大股东为周金华,法人代表为另外一名周姓男子。该公司工作人员说,法人代表是周金华的儿子,周金华本人不常来公司。

  等待的过程中,记者拨通了李大连(现名为李雪)的电话,他先否认自己是李大连,随后又表示“那些字确实是我签的,是周总委托我签的。有问题你们去问周总。”一个多小时之后,倪炜光称接到公司领导通知,由他负责接受采访。但是,当记者提出一系列问题时,倪炜光则表示“无法代替周总,也无法代替公司回答”。 见习记者石伟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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