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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233名“赖账户” 被判刑

2016年01月12日 22: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郑州1月12日电(记者 李贵刚)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恶意欠薪是犯罪。河南省高院12日通报称,2015年该省有233名“赖账户”被判刑。

  “赖账户”又称“老赖”,是指经济纠纷中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这些人千方百计隐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致使法院生效判决不能履行。

  人口大省河南2015年针对“赖账户”祭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拘留、判刑等一系列“组合拳”。

  通报称,2015年共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刑罚233人。其中,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刘某和郭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时,郭某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先后两次被司法拘留仍不偿还刘某11万余元人民币的薪酬。2015年12月法院判处“赖账户”郭某2年6个月有期徒刑。

  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当日也通报称,2015年,河南共有1.5万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量比2014年增长6倍。这当中,1.2万余人因迫于压力,最终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表示,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除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统一对外公布曝光外,还通过报纸网站“晒老赖”、官方微信“转老赖”、广场屏幕“播老赖”、街头巷尾“贴老赖”等手段,将“赖账户”公之于众,让其如过街老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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