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重庆30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归案 境外劝返3人

2016年01月20日 17: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重庆1月20日电 (记者 刘相琳)重庆市检察院20日发布消息,自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该市共30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归案,其中3人经检察机关劝返、从境外回国投案。

  中国《刑法》中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2014年11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成立追逃专案组,对境内境外追逃采取同时部署同时行动,集中追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

  在此期间,重庆市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通力合作,梳理当地历年未归案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情况,摸排走访并多方收集情报信息。一年多时间里,追逃专案组定期会商案情,细化追逃方案,确定追逃责任人,并根据不同在逃人员实际情况,分别制定追逃方案,集中力量追捕潜逃的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等职务犯罪嫌疑人。

  与此同时,追逃专案组还加大对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规劝、攻心,争取他们帮助打消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包袱,敦促其主动投案,成功劝返3人从境外回国投案。

  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检察机关将继续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大对职务犯罪嫌疑人追逃追赃力度。(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